四方光电: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预计2021年度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相互提供担保的核查意见2021-04-26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预计 2021 年度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
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相互提供担保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四方光电”或“公司”)2021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
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
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督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四方光电及
下属全资子公司湖北锐意自控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锐意”)、四方光
电(嘉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善四方”)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相互提供担保
的事项进行了专项核查,并发表如下意见: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为满足经营发展所需,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
不超过 10,000 万元,授信种类包括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固定资产贷款、
银行承兑汇票、押汇、保函、保理、贸易融资、票据贴现、融资租赁等融资业务
(最终以各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因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需要,公司
及下属全资子公司拟相互提供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 10,000 万元,担保方式包
括但不限于:信用;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以其房产、土地、机器设备、专利、
商标、存货、应收账款等资产提供抵质押担保;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相互提供
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等。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自身或下属全资子公司,故担保对象
不提供反担保。
(二)2021 年 4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预计 2021 年度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相互提供担保
的议案》,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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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仍需提交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二、担保对象基本情况
(一)四方光电
1、基本信息
担保对象名称 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03 年 5 月 22 日
注册地址 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凤凰产业园凤凰园三路 3 号
法定代表人 熊友辉
注册资本 7,000 万元人民币
传感器、分析测试仪器、自动化仪表、光机电一体化产品及智能装
备的开发研制、生产、销售及技术服务、技术转让;第一类、第二
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的研发、生产、销售(凭许可证在核定期限内
经营范围
经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不含国家禁止或
限制进出口的货物或技术)。(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
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2020 年度(经审计)
资产总额 29,395.75
负债总额 14,018.83
营业收入 24,003.78
净利润 5,908.42
3、影响担保对象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无。
4、失信被执行人情况
经公司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四方光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湖北锐意
1、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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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对象名称 湖北锐意自控系统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0 年 4 月 19 日
注册地址 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凤凰产业园凤凰园三路 3 号
法定代表人 熊友辉
注册资本 3,000 万元人民币
机电一体化设备、仪器仪表的研制、生产销售及技术服务;软件开
发、系统集成及技术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
经营范围
(不含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货物及技术)。(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公司持有湖北锐意 100%股权
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2020 年度(经审计)
资产总额 13,522.69
负债总额 2,053.45
营业收入 6,947.94
净利润 2,575.50
3、影响担保对象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无。
4、失信被执行人情况
经公司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湖北锐意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嘉善四方
1、基本信息
担保对象名称 四方光电(嘉善)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20 年 1 月 15 日
注册地址 浙江省嘉兴市嘉善县魏塘街道外环西路 11 弄 17 号 313-3 室
法定代表人 熊友辉
注册资本 3,000 万元人民币
一般项目:光电子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集成电路制造;电
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电子专用设备制造;仪器仪表制造;
经营范围 智能仪器仪表制造;供应用仪器仪表制造;物联网设备制造;终端
计量设备制造;终端测试设备制造;生态环境监测及检测仪器仪表
制造;大气污染监测及检测仪器仪表制造;环境监测专用仪器仪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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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造;除尘技术装备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知识产权服务;
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物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
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
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公司持有嘉善四方 100%股权
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2020 年度(经审计)
资产总额 233.83
负债总额 28.83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3、影响担保对象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无。
4、失信被执行人情况
经公司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嘉善四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事项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具体每笔担保的期限和金额将依
据与有关银行最终协商后签署的合同确定,最终实际担保总额将不超过经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批准的担保额度。
四、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未对合并范围外的公司提供担保,存在为合
并范围内公司提供担保的情形,已生效且尚在存续期限内担保合同的担保金额为
5,500 万元(其中四方光电为湖北锐意提供担保的金额为 1,000 万元,湖北锐意
为四方光电提供担保的金额为 4,500 万元),不存在逾期担保、涉诉担保。本项
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相互提供担保的总额度可扩大为
10,000 万元,占公司 2020 年度合并报表经审计净资产和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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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71%和 28.36%。
五、担保的原因及必要性
因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需要,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提
供互相担保,是在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及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后做
出,符合公司战略发展及资金集中管理的要求;同时担保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
围内的公司、资信情况良好,有能力偿还到期债务,为其提供担保的风险在可控
范围之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
六、董事会意见
本次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相互提供担保事项,是在综合
考虑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及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后做出,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
况和整体发展战略。担保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资产信用状况良好,
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董事会一致同意
公司上述担保事项。
七、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相互提供担保事项,是为了满
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及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
发展战略。担保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资产信用状况良好,担保风
险可控。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综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上
述担保事项。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本次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为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相互提供担保,是综合
考虑了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及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
整体发展战略。担保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资产信用状况良好,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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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2、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
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截至
目前,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关于规范上市
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预计 2021 年度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相互提供担保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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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预计 2021
年度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相互提供担保的核查意见》之签字
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曾 军 周 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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