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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四方光电: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021-05-08  

                        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二〇二一年五月
 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目录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2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4
   议案一:关于 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6
   议案二:关于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7
   议案三:关于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13
   议案四:关于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18
   议案五:关于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24

   议案六:关于 2021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 31
   议案七: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33
   议案八:关于续聘 2021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34
   议案九:关于 2021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 35
   议案十:关于 2021 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 36
   议案十一:关于预计 2021 年度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相互提供担
   保的议案 ................................................................................................................... 37
   议案十二: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地点和变更实施方式的议案 ....................... 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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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确保本次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

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特制定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一、为配合疫情防控相关安排,公司鼓励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通过网络投
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确需现场参会的,应做好个人防护措施,按照现场工
作人员要求,出示健康码,接受体温检测,并登记信息。体温正常且身体无异常
症状者方可参加现场会议,请予配合。

    二、为保证本次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
议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
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无关人员进入会场。会议工作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
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
    三、请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在会议召开前 30 分钟到会议现场办理

签到手续,并按规定出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明文件或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证书
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等,经会议工作人员验证后方可领取会议资料
并出席会议。会议开始后,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及其所持
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在此之后进场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无权参与现场投票表
决。

    四、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
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五、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以及表
决权等股东权利。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
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在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发言的,可在签到处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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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上,主持人将统筹安排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每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时
应先报告所持股份数和持股人名称,发言主题应与本次会议议题相关,简明扼要,
时间不超过 5 分钟。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

问题。对于可能涉及商业秘密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问题,主持人
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七、现场会议表决采用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
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表决票
对应位置打“√”。请现场出席的股东按要求逐项填写,务必签署股东及股东代

理人名称或姓名。未填、多填、字迹无法辨认、没有投票人签名或未投票的,均
视为弃权。
    八、股东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前,应当推举两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票。
股东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时,由律师、股东代表与监事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
现场表决结果由会议主持人宣布。

    九、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会期间尊重和维护其他股东合法权益,将手
机设置为静音状态,在工作人员指引下就座,不要在会场内随意走动。谢绝个人
录音、录像及拍照等行为。如无特殊原因,参会人员应在大会结束后再离开会场。
对干扰会议正常程序、寻衅滋事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
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十、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
书。
    十一、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放礼品,请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自行安排交通、住宿等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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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一)召开日期时间:2021 年 5 月 17 日 14 点 00 分
(二)召开地点: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凤凰产业园凤凰园三路 3 号公司会议
室
(三)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网络投票系统及网络投票时间: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

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2021 年 5 月 17 日)的交易时
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
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四)会议召集人: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熊友辉先生


二、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进行发言登记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介绍到会董事、监事及列席会议的高级管理人员、
见证律师,并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

权股份数量
(三)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四)推选会议计票人、监票人
(五)逐项审议以下议案:


     序号                                议案名称


      1      关于 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      关于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      关于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4      关于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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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关于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6       关于 2021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7       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8       关于续聘 2021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9       关于 2021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10       关于 2021 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关于预计 2021 年度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相互
    11
             提供担保的议案

    12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地点和变更实施方式的议案

(六)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及提问
(七)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八)现场会议休会,统计表决结果
(九)复会,主持人宣读表决结果和股东大会决议

(十)见证律师宣读本次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十一)签署会议文件
(十二)主持人宣布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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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一

                 关于 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
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科创板上市公司 2020 年
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已
编制完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1 年 4 月 26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四方光电

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已于 2021 年 4 月 22 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一届监
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审议。




                                             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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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二

                 关于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
规定,公司董事会对 2020 年度主要工作情况进行了总结,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本议案已于 2021 年 4 月 22 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现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附件:《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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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0 年度,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
则》等规定,认真履行义务及行使职权,严格执行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完善公

司治理结构,推动各项工作有序开展,保障公司的良好运作和可持续发展。
    现将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0 年度经营情况
    (一)经营情况
    2020 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30,790.64 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 32.00%;实

现归属于上市公司的净利润 8,447.47 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 30.06%;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8,081.47 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
41.59%;截至 2020 年底,公司总资产 35,259.07 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 47.67%。
    (二)业务情况
    2020 年公司面临复杂的经营环境。一是 2020 年初,新冠肺炎疫情在湖北省

武汉市爆发,武汉市自 1 月 23 日至 4 月 8 日“封城”,使得公司采购、生产和
销售等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在短期内均受到了较大的不利影响;二是全国芯片紧
缺,造成原材料供应不足,部分订单交付延期;三是国际贸易摩擦不断,海外市
场不确定性增加。在 IPO 关键时期,公司保持战略定力,着力战略落地,积极调
整市场策略,一方面优化资源调配,保证订单供应,力争更大的市场份额;另一

方面加大技术研究投入,增强解决客户应用问题的能力,增加客户粘性;同时发
动全员内部挖潜,技术和管理同时发力,提质增效工作也取得良好成效。
    2020 年公司取得了一系列的知识产权成果,新增授权发明专利 7 项,新增
实用新型专利 7 项,新增软件著作权 9 项。除取得的专利外,公司还自主开发了
多项非专利技术,提升生产工艺水平,增强产品竞争力。

    二、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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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 年度公司董事会共召开 7 次会议,会议在通知、召集、议事程序、表
决方式和决议内容等方面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具体情况
如下:

    (一)2020 年 3 月 12 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制定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议
案》。
    (二)2020 年 3 月 18 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议案》《关于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案及其可行性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在科
创板上市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的
议案》《关于上市有关承诺及约束措施的议案》《关于公司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
回报规划的议案》《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被摊薄即期回报事项的议案》《关于

制定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后适用的<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草案)>的议案》《关于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制定<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制定<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制
定<分红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制定<子公司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制定<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内控制度的议案》《关

于确认公司 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批准报出
公司<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关于授权董事会全
权办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有关具体事宜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四方
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2020 年 5 月 10 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 2019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 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
告的议案》《关于 2019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关于 2019 年度财务决
算报告的议案》《关于 2020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关于 2019 年度利润分
配预案的议案》《关于续聘 2020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 2019 年度薪酬方案及 2020 年度薪酬预案的议案》《关于向银行申

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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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与全资子公司之间相互担
保的议案》《提请召开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四)2020 年 5 月 31 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批准报出公司 2020 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五)2020 年 8 月 25 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批准报出公司 2017 年 1 月 1 日-2020 年 6 月 30 日财务报告的议案》。
    (六)2020 年 8 月 27 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重大合同的议案》《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并修订<公

司章程>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七)2020 年 10 月 16 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批准报出公司 2020 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的议案》《关于部分
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参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战略配售
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
    2020 年,公司董事会召集并组织了 1 次年度股东大会会议,3 次临时股东大
会。上述会议均严格按照股东大会的决议和授权,认真执行并完成股东大会通过
的各项决议。
    四、董事会下属专门委员会运行情况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下设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 4 个专门委员会,各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协助董事会对需决策事项提供建
议和咨询。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各
委员会工作制度履行职责,对相关工作提出了意见与建议,协助董事会科学决策。
    五、2021 年度主要工作规划

    2021 年是公司上市后的第一年,规范运作、持续盈利、回报股东是公司的
主要目标。董事会将抓住上市的契机,组织和领导公司经营管理层及全体员工围
绕公司的战略目标切实履行勤勉尽责的义务,努力争创良好的业绩回报股东。同
时,董事会将继续发挥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地位,强化内控管理和投资者关系管
理,确保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一)巩固国内市场,拓展外贸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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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将在巩固国内市场的同时积极拓展外贸业务,力争 2021 年度实现营业
收入增长 40%-70%。国内市场上,公司将持续完善组织管理布局,大力发展大客
户及核心渠道销售,争取实现国内营收增长 30%-50%。国际市场上,公司将加速
实施“国际化”战略,与外贸重点客户对应的贸易商建立良好合作关系;同时加

强外贸团队建设,扩充外贸团队规模,争取实现外贸收入增长 100%-200%。
    (二)以技术为核心,持续自主研发创新
    公司将在“1+3”战略的指引下,进一步夯实在空气品质传感器、汽车舒适
系统传感器、气体分析仪器方面的技术优势,进一步加强在超声波燃气表、发动
机排放检测、医疗健康等领域的技术创新及成果转化能力,推动公司战略高质量
发展。此外,公司将视自有条件发展情况和市场环境变化趋势,加大研发投入和
研发团队建设,丰富公司核心技术平台和产品线,拓展主营业务新市场。

    (三)推进募投项目建设,增强产能保障

    随着市场领域和市场区域的不断拓展,产能是制约公司发展的瓶颈,公司上
市募集资金主要用于现有产品产能的扩建以及新产业的布局。公司将逐步启动气
体传感器与气体分析仪器产线建设项目、新建年产 300 万支超声波气体传感器与
100 万支配套仪器仪表生产项目、智能气体传感器研发基地建设项目、营销网络
与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项目,提高公司研发水平以及营销网络信息化水平,确保

产能稳步提升。
    (四)积极引进高层次人才,完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2021 年,因公司的发展需求,计划扩大公司技术及业务管理人才队伍,招
聘和培养一批掌握材料、机械、电子、软件等跨领域、多学科知识的技术人才,
以及储备能够了解客户需求、生产工艺、产品特征,具备项目实施经验和沟通能

力的项目管理人才和市场营销的中高端人才。持续优化激励机制,增强员工工作
积极性和责任感,稳定人才队伍。同时,建立科学长效的培训机制,为公司高速
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五)进一步完善内控体系建设,强化内控管理
    进一步完善内控体系建设,强化内控管理,优化上市公司运作体系,确保上

市公司规范化、透明化运作。同时,董事会将严格监督内控管理制度的落实,全
面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对管理层工作进行有效及时的检查与督导,促进和提高公
司的经营管理水平和管理效率,增强企业的风险防范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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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进入资本经营和产品经营并重的时代,投资者是公司发展的重要力量。
公司将以董事会办公室为窗口,通过上证 e 互动平台、投资者咨询热线、投资者

说明会、邮箱等多种途径和形式,做好与投资者的沟通,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
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持续规范披露信息,加深投资者对企业的了解和信任,
确保信息披露的及时性、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本报告中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

的实质承诺,也不代表公司对 2021 年度的盈利预测,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
险。能否实现取决于宏观环境、国家政策、行业发展、公司经营决策等诸多因
素,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




                                            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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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三

                 关于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
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的要求,公司监事会对 2020 年度主要工作情况进行了总结,
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本议案已于 2021 年 4 月 22 日经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现
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附件:《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5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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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附件

                               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0 年度,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按照《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规
章制度的要求,列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各项决议,认真

推进、监督各项决议的实施。监事会在工作中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促进公司规范
运作,保障公司科学决策,推动各项业务顺利有序开展,使公司保持良好的发展
态势,有效地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现将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监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2019 年 7 月 4 日,武汉四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邬
丽娅担任职工代表监事;2019 年 7 月 20 日,公司召开创立大会暨首次股东大会,
会议选举童琳女士、何涛先生为非职工代表监事,任期三年;同日,召开了第一
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邬丽娅为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公司第一届监事会
组成情况:

    (一) 监事会主席:邬丽娅女士
    (二)监事会成员:邬丽娅女士(职工代表监事)、童琳女士、何涛先生
    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公司监事会认真履行职责,对公司财务
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进行检查监督。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2 次监
事会会议,会议及通过的议案基本情况如下:

会议时间               会议                    议案内容                 审议情况
                                  《关于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通过
                                  并在科创板上市的议案》
                           《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第一届监事会                                                 通过
2020/3/18                  科创板上市方案的议案》
              第五次会议
                           《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案及其可行性           通过
                                  报告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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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在科创
                          板上市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           通过
                          案》
                          《关于公司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
                                                                 通过
                          预案的议案》
                          《关于上市有关承诺及约束措施的
                                                                 通过
                          议案》
                          《关于公司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
                                                                 通过
                          报规划的议案》
                          《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被摊薄即
                                                                 通过
                          期回报事项的议案》
                          《关于制定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科创板上市后适用的<四方光
                                                                 通过
                          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的议
                          案》
                          《关于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通过
                          的议案》
                          《关于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
                                                                 通过
              第一届监事会 议案》
2020/3/18
              第五次会议 《关于制定<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
                                                                 通过
                           议案》
                          《关于制定<分红管理制度>的议
                                                                 通过
                          案》
                          《关于制定<子公司管理制度>的议
                                                                 通过
                          案》
                          《关于制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通过
                          的议案》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内控制
                                                                 通过
                          度的议案》
                          《关于确认公司 2017 年度、2018
                                                                 通过
                          年度、2019 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批准报出公司<2017 年度、
                          2018 年度、2019 年度财务报告>的        通过
                          议案》
                          《关于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有关具体事         通过
                          宜的议案》
                          《关于提请召开四方光电股份有限         通过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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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股东大会的议案》
                            《关于 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通过
                            的议案》
                            《关于 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
                                                                    通过
                            议案》
                            《关于 2020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
                                                                    通过
                            议案》
                            《关于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
                                                                    通过
                            议案》
                            《关于续聘 2020 年度财务审计机
                                                                    通过
              第一届监事会 构的议案》
2020/5/10
              第六次会议 《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019 年度薪酬方案及 2020 年度薪         通过
                            酬预案的议案》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
                                                                    通过
                            议案》
                            《关于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及全资子
                            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通过
                            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公司与全资子公司之间相互
                                                                    通过
                            担保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 2020 年度有关事项发表的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公司监事会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监事会的
职责,对公司的依法运作、财务状况、对外担保、关联交易、内部控制等方面进
行全面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遵循了《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等公司规章制度的要求,运作流程符合规范,决议内容合法有效。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工作中立足本职、勤勉尽责,未发现违反相关法律法
规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公司财务状况
    2020 年度,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各项财务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了
认真的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管理规范,内控制度健全,财务工作严格按

照企业会计制度和会计准则及其他相关财务规定的要求执行。公司聘请天职国际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0 年度的财务情况进行审计,并出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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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该报告客观、公证、完整、合法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情
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现象。
   (三)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2020 年度监事会对公司的关联交易进行了核查,认为 2020 年度公司发生的
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有偿、诚实信用
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关联股东利益的行为。
    (四)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范围以外公司的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

况。
    (五)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体系的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监事会认为:
公司持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已建立了一套规则较完善、运行较高效的制度体系。
报告期内,公司在生产经营活动过程中的所有重大方面未发现违反《企业内部控

制基本规范》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发生。
    三、监事会 2021 年度工作计划
    2021 年,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执行《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加强专业学习,增强业务技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依法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实施监督,促使其规范决策、科学经营。同时,将谨遵诚信原则,保持与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加强审计监督力度,切实维护和保障
公司及广大股东合法利益不受侵害。
    特此报告。




                                             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5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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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四

               关于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
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
2020 年度主要工作情况进行了总结,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本议案已于 2021 年 4 月 22 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现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附件:《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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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我们作为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

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以及《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在 2020
年度工作中能够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
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要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现将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颜莉:女,1972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华中
科技大学管理学专业,博士研究生,教授职称,具有会计专业背景。1994 年 6

月至今,任湖北经济学院会计学院教师。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许贤泽:男,1967 年 6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武
汉理工大学测控技术与仪器专业,博士研究生,教授职称。1992 年至今任武汉
大学教师,2019 年 5 月至今任南京慧眼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现任公司
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拥有专业资质及能力,在从事的专业领域方面积
累了丰富的经验,我们均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
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亦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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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2020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7 次董事会和 4 次股东大会,具体情况如下表:

                                                                          参加股
                               参加董事会情况                             东大会

                                                                            情况
独立董
            本年度
事姓名                 亲自   以通讯方    委托           是否连续两        出席股
            应参加                               缺席
                       出席   式出席次    出席           次未亲自参        东大会
            董事会                               次数
                       次数     数        次数              加会议          次数
              次数

 颜莉           7       7        4         0      0            否             4

许贤泽          7       7        4         0      0            否             4

    我们认为,2020 年度公司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
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重大事项相关决策均严格执行了必要
的审议程序。报告期内,我们对公司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均投出同意票。
    (二)参加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0 年度全体独立董事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加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战略委员会的会议共计 7 次,其中战略委员会 1 次、审计委
员会 4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1 次、提名委员会 1 次,均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
生。在审议及决策董事会的相关重大事项时发挥了重要作用,有效提高了公司董
事会的决策效率。我们认为,各次专门委员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

相关事项的决策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相关规定。
    (三)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现场会议和股东大会的机会,对公司进
行实地考察。同时,我们通过电话和邮件等多种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掌握公司经营及规范运作情况,关注公司上
市进程,全面深入了解公司的管理状况、财务状况等重大事项,并及时关注外部
环境对公司的影响。同时,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我们的沟通交流,积极主动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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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征求我们的专业意见。在召开董事会
及相关会议前,公司认真准备会议资料并及时准确送达,为独立董事工作提供了
便利条件,为我们做好履职工作提供了全面支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审议并确认公司 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度关联交易。
该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需要,是依据公司实际需求进行的。交易定价符合市

场行情,遵循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以及非关联股东
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显失公允的情况。公司履行了对关联交易必要且合法的审
议程序。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审议并确认公司 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度对外担保

及资金占用情况,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范围以外公司的对外担保,有关资金占
用情况已经履行了相关手续,相关事项均是公司正常经营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
以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所聘任人员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要求,薪酬方案符合公
司实际情况以及同行业、同地区的薪酬水平。
    (四)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2020 年公司继续聘任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年度审计
机构,负责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工作。我们认为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具体审计工作中,能够恪尽职守、勤勉尽责,遵循独立、
客观、公正的原则,尽职尽责地完成公司的审计工作。经其审计的财务报告能够
准确、真实、客观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五)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实施了 2019 年度利润

分配方案。我们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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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及其他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也符合
广大股东的长远利益,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可持续发展。
    (六)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股东的各项承诺均得以严格遵守,未出现违反相关承诺的
情形。
    (七)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等有关
规定,我们对公司内部控制各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解、检查、监督,并对内部

治理制度进行了修订完善。我们认为公司能够稳步推进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同时,
公司的内部控制规则能够覆盖公司治理层面和业务层面的各个环节,是有效的、
可执行的,未发现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八)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召集董事会会议,公司董事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和义务,
认真审议各项议案,为公司经营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切实保障。公司董事会下设
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报
告期内,我们依据相关规定组织、召开并出席会议,对公司的规范发展提供建设
性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了监督和指导作用。

    (九)独立董事认为可以改进的其他事项
    结合公司 2020 年度的整体情况,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运作规范、制度健
全,目前不存在需要改进的其他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0 年度,公司全体独立董事本着勤勉、独立和诚信的精神,切实履行独
立董事义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积极关注公司的发展情况,凭借自身积累
的专业知识和执业经验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同时,全体独立董事认真审阅各
项会议议案、财务报告及其他文件,保证了董事会决策等文件的客观性、科学性、
有效性。

    2021 年,我们将继续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工作的要求,充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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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自身在专业知识和经验上的优势,为公司的发展提供更多具有建设性的意见
和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促进公司
的健康持续发展。




                                                 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颜莉、许贤泽
                                                       2021 年 5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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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五

                   关于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结合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 年度实际经营情况,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为了更
加全面、详细地说明公司 2020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编制了 2020 年度

财务决算报告,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本议案已于 2021 年 4 月 22 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一届监
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审议。
    附件:《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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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变动情况
    (一)主要经营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2 020 年度       2 019 年度       同比变动额        同比变动(%)

营业收入               307,906,374.74   233,254,827.07   74,651,547.67          32.00

营业利润               100,610,896.31   71,806,204.00    28,804,692.31          40.11

利润总额               96,810,503.49    72,984,365.41    23,826,138.08          32.65

净利润                 84,221,967.04    63,859,162.10    20,362,804.94          31.89

其中:归属于母公司
                       84,474,742.43    64,949,560.21    19,525,182.22          30.06
所有者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73,991,777.12    47,485,213.04    26,506,564.08          55.82
流量净额

         (二)主要资产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2 020 年末      2 019 年度末      同比变动额        同比变动(%)

总资产                 352,590,705.26   238,763,939.21   113,826,766.05         47.67

总负债                 128,917,501.04   80,119,009.15    48,798,491.89          60.91

所有者权益             223,673,204.22   158,644,930.06   65,028,274.16          40.99

其中:归属于母公司
                       221,676,568.89   156,395,519.34   65,281,049.55          41.74
所有者权益

         (三)主要销售构成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2 020 年度       2 019 年度     同比变动额         同比变动(%)

气体传感器             238,427,905.12   145,416,040.68   93,011,864.44          63.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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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体分析仪器              60,794,522.83      84,256,585.54   -23,462,062.71         -27.85

其他                       8,683,946.79      3,582,200.85     5,101,745.94         142.42

合计                      307,906,374.74    233,254,827.07   74,651,547.67         32.00

       注:本文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均系计算中四舍五入造成,以下类推。


        二、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分析
       (一)资产、负债和净资产情况

       1、资产构成及变动情况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资产总额 35,259.07 万元,同比增加 11,382.68
万元,增长 47.67%,主要资产构成及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2 020 年末         2 019 年末      同比变动额        同比变动(%)

货币资金                  77,222,973.76     29,842,971.20    47,380,002.56         158.76

应收票据                  25,287,935.91     17,712,412.01     7,575,523.90          42.77

应收账款                  79,050,901.13     41,400,083.01    37,650,818.12          90.94

应收款项融资              4,742,628.61       4,192,888.23      549,740.38           13.11

预付款项                  3,421,413.88       2,598,397.01      823,016.87           31.67

其他应收款                 192,711.75         772,434.54       -579,722.79          -75.05

存货                      87,350,100.18     77,117,385.88    10,232,714.30          13.27

其他流动资产              2,084,997.13       1,441,397.32      643,599.81           44.65

固定资产                  48,556,250.35     46,648,716.84     1,907,533.51          4.09

在建工程                   288,349.51              -           288,349.51             -

无形资产                  5,292,578.50       5,462,844.22      -170,265.72          -3.12

递延所得税资产            3,050,753.58       2,797,681.29      253,072.29           9.05

其他非流动资产            8,469,715.88       5,293,705.43     3,176,010.45          60.00

资产合计                 352,590,705.26     238,763,939.21   113,826,766.05         47.67

       主要财务指标变动分析:

       (1)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分别增加 4,738.00 万元、757.55 万元、

3,765.08 万元,增长分别为 158.76%、42.77%、90.94%,主要系销售收入大幅增长
                                              26
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所致;

    (2)预付款项增加 82.30 万元,增长 31.67%,主要系预付材料采购款增加;

    (3)其他应收款减少 57.97 万元,下降 75.05%,主要系应收出口退税款、往来

款减少;

    (4)其他流动资产增加 64.36 万元,增长 44.65%,主要系预付中介机构费用增

加;

    (5)其他非流动资产增加 317.60 万元,增长 60.00%,主要系新增生产设备导

致预付款项增加。

    2、负债结构及变动情况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负债总额 12,891.75 万元,同比增加 4,879.85

万元,增长 60.91%。主要负债构成及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2 020 年末       2 019 年末     同比变动额        同比变动(%)

应付票据                8,608,815.98    5,368,159.22    3,240,656.76          60.37

应付账款               49,999,620.90    27,655,164.39   22,344,456.51         80.80

预收款项                     -          9,337,498.77    -9,337,498.77        -100.00

合同负债               13,093,777.03          -         13,093,777.03           -

应付职工薪酬           11,701,849.49    8,748,663.73    2,953,185.76          33.76

应交税费                8,547,832.01    3,600,201.54    4,947,630.47         137.43

其他应付款               597,985.01     1,051,462.48     -453,477.47          -43.13

其他流动负债           14,444,235.56    12,218,550.31   2,225,685.25          18.22

递延收益                 923,385.06     2,139,308.71    -1,215,923.65         -56.84

负债合计               128,917,501.04   80,119,009.15   48,798,491.89         60.91

    主要财务指标变动分析:

    (1)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分别增加 324.07 万元、2,234.45 万元,分别增长

60.37%、80.80%,主要系采购额增加导致开具银行承兑汇票及待支付的货款增加;

    (2)预收款项减少 933.75 万元,合同负债增加 1,309.38 万元,主要系执行新

收入准则,将预收款项重分类所致;

                                         27
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3)应付职工薪酬增加 295.32 万元,增长 33.76%,主要系职工薪酬增加、职

工人数增加所致;

       (4)应交税费增加 494.76 万元,增长 137.43%,主要系销售收入和利润增加,

对应增值税、所得税增加所致;

       (5)其他应付款减少 45.35 万元,下降 43.13%,主要系押金保证金减少;

       (6)递延收益减少 121.59 万元,下降 56.84%,主要系财政补贴结转至其他收

益所致。

       3、股东权益结构及变动情况

       2020 年末,股东(或所有者)权益为 22,367.32 万元,同比增加 6,502.83 万元,
增长 40.99%。主要股东权益构成及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2 020 年末       2 019 年末      同比变动额      同比变动(%)

股本                     5,250 万股       5,250 万股            -               -

资本公积                44,113,483.38    43,307,176.26     806,307.12         1.86

盈余公积                 7,715,568.35     1,807,148.16    5,908,420.19       326.95

未分配利润              117,347,517.16   58,781,194.92    58,566,322.24       99.6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221,676,568.89   156,395,519.34   65,281,049.55       41.74
权益

少数股东权益             1,996,635.33     2,249,410.72     -252,775.39       -11.24

股东(或所有者)权
                        223,673,204.22   158,644,930.06   65,028,274.16       40.99
益合计

       主要财务指标变动分析:

       (1)盈余公积增加 590.84 万元,增长 326.95%,主要原因系计提基数净利润增

加所致;

       (2)未分配利润增加 5,856.63 万元,增长 99.63%,主要原因是收入及利润增

长所致;

       (3)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增加 6,528.10 万元,增长 41.74%,主要原因

是收入及利润增长所致。

       (二)经营成果

                                           28
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0 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30,790.64 万元,比上年增加 7,465.15 万元,增长
32.00%,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8,447.47 万元,较上年增加 1,952.52 万
元,增长 30.06%。主要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2 020 年度       2 019 年度      同比变动额        同比变动(%)

营业收入               307,906,374.74   233,254,827.07   74,651,547.67         32.00

营业成本               162,696,273.08   119,176,710.50   43,519,562.58         36.52

税金及附加              2,460,810.44     2,118,838.93     341,971.51           16.14

销售费用               20,801,097.03    18,692,331.40    2,108,765.63          11.28

管理费用               13,819,438.73    13,291,448.70     527,990.03           3.97

研发费用               19,895,071.64    19,597,712.61     297,359.03           1.52

财务费用                914,009.24       240,270.61       673,738.63          280.41

其他收益               18,190,931.31    14,129,011.32    4,061,919.99          28.75

投资收益                     -            37,885.06       -37,885.06          -100.00

信用减值损失           -2,599,590.01     -552,615.16     -2,046,974.85        370.42

资产减值损失           -2,306,319.22    -1,967,408.89     -338,910.33          17.23

资产处置收益              6,199.65        21,817.35       -15,617.70          -71.58

营业利润               100,610,896.31   71,806,204.00    28,804,692.31         40.11

营业外收入                5,304.85       1,187,207.92    -1,181,903.07        -99.55

营业外支出              3,805,697.67       9,046.51      3,796,651.16        41968.13

利润总额               96,810,503.49    72,984,365.41    23,826,138.08         32.65

所得税费用             12,588,536.45     9,125,203.31    3,463,333.14          37.95

净利润                 84,221,967.04    63,859,162.10    20,362,804.94         31.89

少数股东损益            -252,775.39     -1,090,398.11     837,622.72          -76.82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
                       84,474,742.43    64,949,560.21    19,525,182.22         30.06
润

     主要指标变动分析: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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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营业收入增加 7,465.15 万元,增长 32.00%,主要系气体传感器销售快
速增长所致;
    (2)营业成本增加 4,351.96 万元,增长 36.52%,主要原因系本期产品收入

同比增加所致;
    (3)财务费用增加 67.37 万元,增长 280.41%,主要原因系汇兑损益增加所
致;
    (4)信用减值损失较同期增加 204.70 万元,增长 370.42%,主要原因系应
收账款坏账损失增加所致;

    (5)资产处置收益减少 1.56 万元,下降 71.58%,主要原因系本期清理的固
定资产较少所致;
    (6)营业外收入较同期减少 118.19 万元,下降 99.55%,主要原因系本期其
他利得较少所致;
       (7)营业外支出较同期增加 379.67 万元,增长 41968.13%,主要原因系疫

情原因导致停工损失增加所致。

    (三)现金流量表中涉及变动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2 020 年度       2 019 年度      同比变动额      同比变动(%)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73,991,777.12    47,485,213.04    26,506,564.08       55.82
流量净额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
                       -17,985,715.07   -11,927,765.31   -6,057,949.76      不适用
流量净额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
                       -9,703,277.74    -24,054,444.07   14,351,166.33      不适用
流量净额

       主要指标变动分析: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增加 2,650.66 万元,增长 55.82%,

主要系报告期内营业收入增加、销售回款增加所致;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减少 605.79 万元,主要原因系购
建固定资产支付的现金增加;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增加 1,435.12 万元,主要原因系
本期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及分配股利支付的现金增加。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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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六

                   关于 2021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目标及规划,以
经审计的本年度的经营业绩为基础,在充分考虑相关各项基本假设的前提下,按
照合并报表口径,经公司分析研究,编制了 2021 年度的财务预算。
    根据公司本年度实际经营情况以及下一年度生产经营发展目标,现将公司

2021 年度财务预算情况报告如下:
    一、预算编制所依据的假设条件
    本预算报告是公司本着求实稳健原则,结合市场和业务拓展计划,在充分考
虑以下假设前提下,依据 2021 年度公司经营指标编制:
    (一)公司所遵循的国家和地方的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无重大变化;

    (二)公司主要经营所在地及业务涉及地区的社会经济环境无重大变化;
    (三)公司所处行业形势、市场行情及主要产品和原材料的市场价格和供求
关系不发生重大变化;
    (四)公司生产经营计划、投资计划及营销计划等能如期实现,无重大变化;
    (五)无其他不可抗拒力及不可遇见因素造成的重大不利影响。

    二、预算编制说明
    主营业务收入按照公司对市场的总体预测,结合生产能力、预计主要产品销
售情况和产品销售价格等预测编制;主营业务成本结合主要原材料价格趋势、材
料消耗指标和募投项目投产带来的折旧费增加等综合情况进行测定编制,各主要
材料消耗指标以公司 2020 年实际发生情况为基础测定编制;销售费用、管理费
用及研发费用充分考虑人工费用、差旅费用及折旧摊销等预计将增加测定编制,
财务费用结合公司经营和投资计划测定编制。
    三、2021 年度财务预算
    2021 年公司将在巩固既有优势的同时积极寻找新的增长点。一方面继续深
化与现有客户的合作,确保优势产业的营业收入稳步提升;另一方面,积极开拓

                                   31
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新市场、新客户,扩大公司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同时,凭借长期的技术积累,公
司将进一步推进产品转型升级,凭借高附加值的产品销售确保公司利润来源,努
力实现收入和利润双增长。

    收入目标:2021 年计划实现营业收入增长率 40%-70%。
    四、完成 2021 年财务预算的措施
    1、加强公司内控管理,加强绩效考核,提升公司整体管理效率;
    2、有效地利用企业资源,确保企业效益最大化;
    3、规范全面预算管理,有效实现企业的经营目标;

    4、规范预算管理的职责分工,权限范围和审批程序;
    5、合理安排、使用资金,提高资金利用率。
    本预算为公司 2021 年度经营计划的内部管理控制指标,不代表公司盈利预
测,能否实现取决于宏观环境、国家政策、行业发展、公司经营决策等诸多因素,
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

    本议案已于 2021 年 4 月 22 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一届监
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审议。




                                              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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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七

                   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0 年度四方光电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 84,474,742.43
元;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49,440,115.11

元。
    基于公司 2020 年度稳定的经营情况、良好现金流状况及未来战略发展愿景,
为积极回报股东,与所有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
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目前整体经营情况及公司所处的发展阶段,经公

司董事会提议,公司 2020 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
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4.3 元(含税)。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70,000,000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30,100,000.00
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金额占 2020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比例为 35.63%,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如在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
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本议案已于 2021 年 4 月 22 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一届监
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审议。




                                              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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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案八

               关于续聘 2021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执业资
格,具备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专业能力,在审计工作中能够勤勉尽责、认真履行其
审计职责,能够做到客观、公正地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具备为上市公

司提供专业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
规定,公司拟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财
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决定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2021 年度审计费用(包括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本议案已于 2021 年 4 月 22 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现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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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案九

                   关于 2021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同时结合公司所处行业和地区的薪酬水平、年度经营状况及岗位职责,
公司制定了 2021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

    1、内部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对应的薪资管理规定执行,公司
不再向其另行发放津贴。
    2、独立董事津贴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
《公司章程》和内部相关制度的规定,参照公司所处地区及经营情况、同行业上
市公司薪酬水平及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为每人税前 7.5 万元人

民币/年。该津贴标准为税前金额,其所涉及的个人应缴纳的有关税费统一由公
司代扣代缴。
    3、外部董事(不含独立董事)不在本公司领取董事津贴。
    本议案已于 2021 年 4 月 22 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现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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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案十

                   关于 2021 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同时结合公司所处行业和地区的薪酬水平、年度经营状况及岗位职责,
公司制定了 2021 年度监事薪酬方案:

    1、内部监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对应的薪资管理规定执行,公司
不再向其另行发放津贴。
    2、未在公司担任实际工作岗位的监事,不领取薪酬。
    本议案已于 2021 年 4 月 22 日经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现
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5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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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案十一

              关于预计 2021 年度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

                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相互提供担保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满足经营发展所需,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不超过
10,000 万元,授信种类包括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固定资产贷款、银行承
兑汇票、押汇、保函、保理、贸易融资、票据贴现、融资租赁等融资业务(最终
以各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因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需要,公司及下属
全资子公司之间拟相互提供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 10,000 万元,担保方式包括

但不限于:信用;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以其房产、土地、机器设备、专利、商
标、存货、应收账款等资产提供抵质押担保;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相互提供连
带责任保证担保等。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自身或下属全资子公司,故担保对象不
提供反担保。
    本次预计新增担保额度的有效期自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每笔担保的期限和金额依据与有关银行最终
协商后签署的合同确定,最终实际担保总额将不超过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
担保额度。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在上述额度、期限内,授权董事长确定具体担保金
额、担保方式、担保范围、担保期限等相关事项,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以下是担保具体情况:
    一、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1、成立时间:2003 年 5 月 22 日
    2、注册地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凤凰产业园凤凰园三路 3 号

    3、法定代表人:熊友辉
    4、注册资本:7,000 万元人民币
    5、经营范围:传感器、分析测试仪器、自动化仪表、光机电一体化产品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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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装备的开发研制、生产、销售及技术服务、技术转让;第一类、第二类、第
三类医疗器械的研发、生产、销售(凭许可证在核定期限内经营);货物进出口、
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不含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货物或技术)。(涉及

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6、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年度

 资产总额                                            29,395.75

 负债总额                                            14,018.83

 营业收入                                            24,003.78
 净利润                                               5,908.42

    以上主要财务数据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二)湖北锐意自控系统有限公司
    1、成立时间:2010 年 4 月 19 日
    2、注册地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凤凰产业园凤凰园三路 3 号
    3、法定代表人:熊友辉

    4、注册资本:3,000 万元人民币
    5、经营范围:机电一体化设备、仪器仪表的研制、生产销售及技术服务;
软件开发、系统集成及技术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不含
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货物及技术)。(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与上市公司的关系:公司持有湖北锐意 100%股权
    7、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年度

 资产总额                                            13,522.69

 负债总额                                             2,053.45

 营业收入                                             6,947.94

 净利润                                               2,575.50

    以上主要财务数据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三)四方光电(嘉善)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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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成立时间:2020 年 1 月 15 日
    2、注册地址:浙江省嘉兴市嘉善县魏塘街道外环西路 11 弄 17 号 313-3 室
    3、法定代表人:熊友辉

    4、注册资本:3,000 万元人民币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光电子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集成电路制
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电子专用设备制造;仪器仪表制造;智能
仪器仪表制造;供应用仪器仪表制造;物联网设备制造;终端计量设备制造;终
端测试设备制造;生态环境监测及检测仪器仪表制造;大气污染监测及检测仪器

仪表制造;环境监测专用仪器仪表制造;除尘技术装备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
制造;知识产权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
技术推广;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物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
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

准)。
    6、与上市公司的关系:公司持有嘉善四方 100%股权
    7、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度

 资产总额                                               233.83

 负债总额                                                28.83

 营业收入                                                   0

 净利润                                                     0

    以上主要财务数据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二、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事项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具体每笔担保的期限和金额将依
据与有关银行最终协商后签署的合同确定,最终实际担保总额将不超过经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批准的担保额度。
    三、担保的原因及必要性
    因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需要,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提
供互相担保,是在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及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后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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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符合公司战略发展及资金集中管理的要求;同时担保对象为公司及合并报表
范围内的子公司,资信情况良好,有能力偿还到期债务,为其提供担保的风险在
可控范围之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

    本议案已于 2021 年 4 月 22 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一届监
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审议。




                                             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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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十二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地点和变更实施方式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1 年 1 月 5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四方光电
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6 号)同意,公

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750.0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29.53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1,677.50 万元,
扣除发行费用 6,004.88 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 45,672.62 万元。
      截至 2021 年 2 月 4 日,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 45,672.62 万元已全部到位,
并由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

审验,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21]4624 号《验资报告》,公司依照规定对上述募
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
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后因证券登记费减免 6.60 万元,实际发行费用较之前减
少 6.60 万元,募集资金净额实际为 45,679.23 万元。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按照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以及根据实际募集资金的情况对募投项目募集资
金的投资金额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原拟使用募集     调整后使用募集
序号       募集资金运用方向         总投资额
                                                资金投入金额     资金投入金额
        气体传感器与气体分析仪器
  1                                 18,000.00    18,000.00         12,679.23
        产线建设项目
        新建年产 300 万支超声波气
  2     体传感器与 100 万支配套仪   25,000.00    25,000.00         25,000.00
        器仪表生产项目
        智能气体传感器研发基地建
  3                                 5,000.00      5,000.00          3,000.00
        设项目
        营销网络与信息化管理平台
  4                                 4,000.00      4,000.00          2,000.00
        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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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5,000.00        5,000.00           3,000.00

                合计                    57,000.00       57,000.00          45,679.23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拟新增实施地点、变更实施方式基本情况
      (一)拟购买房产的基本情况
      1、交易概述

      为满足公司的战略发展需要,公司拟参加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的
位于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凤凰园一路5号科梦除氨产业基地1栋1-5层房产的
司法变卖,申请以第二次拍卖的流拍价7,024.3328万元购买上述标的物。
      本 次 标 的 评 估 价 格 为 人 民 币 10,975.52 万 元 , 二 次 流 拍 价 格 为 人 民 币
7,024.3328万元;此外,公司需承担买卖双方交易过户税费及其他相关税费。

      因上述标的物已两次流拍,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执行工作中进一步强
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的意见》第三条之9.(4)的规定,“财产经拍卖后流拍且执行
债权人不接受抵债,第三人申请以流拍价购买的,可以准许”,公司可以向法院
直接申请购买上述标的物,经法院准许后不存在其他购买人竞价的风险。
      如公司成功购买上述房产,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支付为取得上述房产所支付

总金额(包括房产价款、公司承担的税费等)的60%,其余部分以公司自有资金
支付。如果购买失败,则募投项目暂不新增实施地点、暂不变更实施方式。
      本次交易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及《科创板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特别规定》等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2、交易标的概括

      (1)房产名称: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凤凰园一路5号科梦除氨产业基地
1栋1-5层工业房地产。
      (2)房产位置: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凤凰园一路5号科梦除氨产业基地
1栋1-5层。
      (3)房产用途:募投项目建设使用及其他。

      (4)权证情况:武房权证湖字第2013006671,建筑面积为22865.67㎡;国
有土地使用证:武新国用(2010)第060号,土地使用权面积:17767.74㎡。
      (5)权利来源:司法裁定。
      (6)定价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执行工作中进一步强化善意文明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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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理念的意见》第三条之9.(4)的规定,“财产经拍卖后流拍且执行债权人不接
受抵债,第三人申请以流拍价购买的,可以准许”。
       (7)房产的查封、冻结情况:由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拍卖。

       3、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标的物债权人及抵押权人为武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硚口支行。
       本次司法变卖执行法院为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
       交易对方与公司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可能或已
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关系。

       (二)气体传感器与气体分析仪器产线建设项目实施变更基本情况
       “气体传感器与气体分析仪器产线建设项目”原计划在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
发区凤凰产业园凤凰园三路3号公司原有土地自建厂房实施。本项目计划总投资
18,000万元,其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调整后该募投项目拟使用本次募集资
金金额12,679.23万元,其余部分由公司自筹。

       2021年3月16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七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暨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
公司实缴注册资本及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新增全资子公司湖
北锐意为“气体传感器与气体分析仪器产线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
       本次新增实施地点、变更实施方式情况如下:
               拟变更前                                              拟变更后
                        实施                                                   实施
       实施地点                  实施主体                 实施地点                        实施主体
                        方式                                                   方式
                                                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           自有
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                   四方光
                        自建                    区凤凰产业园凤凰园三 厂房、             四方光电、
发区凤凰产业园凤凰               电、湖北
                        厂房                    路 3 号、武汉市东湖新技 外购            湖北锐意
    园三路 3 号                    锐意
                                                术开发区凤凰园一路 5 号        厂房
    注:上述募投项目新增实施地点和变更实施方式,取决于外购房产最终的结果,尚具有
不确定性;如果购买失败,则募投项目暂不新增实施地点、暂不变更实施方式。

       “气体传感器与气体分析仪器产线建设项目” 新增实施地点、变更实施方
式后,项目具体投资构成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拟变更前                                            拟变更后
序号       内容        投资金额         比例      序号         内容          投资金额        比例
 一      建筑工程            1,784      9.91%        一     外购厂房              3,200     17.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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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软硬件设施       10,340    57.44%        二    软硬件设施            9,540       53.00%
 2.1     办公区            2,720    15.11%        2.1   办公区                1,920       10.67%
 2.2     生产区            7,620    42.33%        2.2   生产区                7,620       42.33%
         建 设期人员                                    建设期人员
 三                       2,760     15.33%        三                          2,340       13.00%
         薪酬                                           薪酬
 3.1     办公区               840    4.67%        3.1   办公区                    420      2.33%
 3.2     生产区            1,920    10.67%        3.2   生产区                1,920       10.67%
 四      预备费用         3,116     17.31%        四    预备费用              2,920       16.22%
        合计              18,000     100%               合计                18,000          100%
注:根据公司规划,本募投项目计划使用申请购买房产中的两层楼;因申请购买房产共有五
层,本募投项目外购厂房投资金额与申请购买房产相关税费总和的40%相当。由于申请购买
房产具备可实际使用的办公区陈列,相应调整原办公区投资计划及预备费用。

       本次“气体传感器与气体分析仪器产线建设项目”新增实施地点、变更实施
方式仅涉及建筑工程及办公区相关投资计划,不涉及生产区相关投资计划。若在
项目实施过程中,实际投资金额大于计划投资金额,资金缺口部分由公司自筹解
决。本次“气体传感器与气体分析仪器产线建设项目”建设项目新增实施地点、

变更实施方式,后续若需提交相关政府部门备案、办理环境评价等手续,公司将
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三)智能气体传感器研发基地建设项目实施变更基本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智能气体传感器研发基地建设项目”原计划在武汉
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凤凰产业园凤凰园三路3号公司原有土地自建厂房实施。本

项目计划总投资5,000万元,其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调整后该募投项目拟
使用本次募集资金金额3,000万元。
       2021年3月16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七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暨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
公司实缴注册资本及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新增全资子公司湖

北锐意为“智能气体传感器研发基地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
       本次新增实施地点、变更实施方式情况如下:
               拟变更前                                          拟变更后
                       实施    实施主                                    实施方
       实施地点                                     实施地点                            实施主体
                       方式      体                                        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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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
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               四方光                            自有厂
                         自建              区凤凰产业园凤凰园三                        四方光电、
发区凤凰产业园凤凰              电、湖北                           房、外购
                         厂房              路 3 号、武汉市东湖新技                     湖北锐意
    园三路 3 号                   锐意                               厂房
                                           术开发区凤凰园一路 5 号
       注:上述募投项目新增实施地点和变更实施方式,取决于外购房产的最终结果,尚具有
不确定性;如果购买失败,则募投项目暂不新增实施地点、暂不变更实施方式。
       “智能气体传感器研发基地建设项目”新增实施地点、变更实施方式后,项

目具体投资构成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拟变更前                                        拟变更后
                             投资                                              投资
序号           内容                    比例     序号           内容                      比例
                             金额                                              金额
 一       建筑工程              578   11.56%        一    外购厂房             1,600    32.00%
 二       实验室建设         1,860    37.20%        二    实验室建设           1,860    37.20%
 三       研发部门建设          680   13.60%        三    研发部门建设          680      13.60%
 3.1      研发设备              100    2.00%        3.1   研发设备              100       2.00%
 3.2      电脑及办公设备        200    4.00%        3.2   电脑及办公设备        200       4.00%
          会议系统及办公                                  会议系统及办公
 3.3                            100    2.00%        3.3                         100       2.00%
          设施                                            设施
 3.4      软件及安装实施        280    5.60%        3.4   软件及安装实施        280       5.60%
 四       薪酬及培训         1,125    22.50%        四    薪酬及培训            626     12.52%
 4.1      建设期人员薪酬        938   18.75%        4.1   建设期人员薪酬        438       8.76%
 4.2      技术培训费            188    3.75%        4.2   技术培训费            188       3.76%
 五       预备费用              757   15.14%        五    预备费用              234      4.68%
           合计              5,000     100%                合计                5,000      100%
注:根据公司规划,本募投项目计划使用申请购买房产中的一层楼;因申请购买房产共有五
层,本募投项目外购厂房投资金额与申请购买房产相关税费总和的20%相当。由于申请购买
房产具备可实际使用的办公区陈列,相应调整原建设期人员薪酬及预备费用。

       本次“智能气体传感器研发基地建设项目”新增实施地点、变更实施方式仅
涉及建筑工程及建设期人员薪酬投资计划变动,不涉及实验室及研发部门建设相
关投资计划。若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实际投资金额大于计划投资金额,资金缺口
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本次“智能气体传感器研发基地建设项目”建设项目新增
实施地点、变更实施方式,后续若需提交相关政府部门备案、办理环境评价等手

续,公司将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四、本次募投项目新增实施地点和变更实施方式的原因
       通过本次新增实施地点和变更实施方式,可以减少土建施工等项目建设时
间,大幅缩减项目实施周期,有利于公司及时缓解产能缺口,加快募投项目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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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本次新增的实施地点交通便利,周边配
套成熟,距离公司现办公地点约六百米,有利于保持员工稳定,便于后期物料运
输及管理,促进公司进一步发展。上述厂房相对于自建厂房所获得的生产、办公

面积更大,可容纳更多的机器设备及人员,更符合公司总体战略规划。
    五、本次募投项目新增实施地点和变更实施方式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地点和变更实施方式符合公司整体发展布局,为
公司可持续发展提供基础保障。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发展,不会对公司财
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地点和变更实施方式是公司基于长远发展规划
和市场发展前景,经充分研究论证后审慎提出的,符合公司未来发展需要,有利
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效益。且本次变更没有改变
募集资金的用途,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业务发展的需要,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有效实施,不会对项目的实施造成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

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符合《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实施监管,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但在项目
实施过程中,若外部环境有不利变化因素出现,则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能存

在延期的风险。此外,本次项目新增实施地点和变更实施方式将涉及相关手续的
变更,公司将尽快办理相关手续。
    本议案已于 2021 年 4 月 29 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
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审议。




                                             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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