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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四方光电: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2022-04-07  

                        证券代码:688665         证券简称:四方光电           公告编号:2022-014


                    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
2022 年 4 月 1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董事会会议的提
前通知期限,与会的各位董事已知悉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本次会议应到董
事 5 人,实际到会董事 5 人。公司董事会秘书、监事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
董事长熊友辉主持,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四
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豁免本次董事会会议提前通知的议案》
    同意豁免董事会未提前 5 天通知全体董事,并认可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
召开和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鉴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中确定
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有 1 名因从公司离职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同意对本
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进行调整。
    本次调整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 107 人变为 106 人,
因离职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的激励对象原获配股份数将调整到本次激励计
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总量 115.00 万股保持不变,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
量变更为 93.50 万股,预留部分变更为 21.50 万股。
    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次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的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内容一致。本次调整内容在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
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16)。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三)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
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 2022 年 4 月 1
日为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以人民币 77.60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 106 名激
励对象授予 93.50 万股限制性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
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17)。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特此公告。



                                              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