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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四方光电: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7-21  

                                        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
《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
们作为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四方光电”)的独立董事,
认真审阅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的会议资料和文件,本着谨慎性的
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
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基于对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有关情况的了解
及客观判断,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聘任刘志强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肖进华先
生、董鹏举先生、童琳女士、孔祥军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王凤茹女士为公
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聘任罗亮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

    经审阅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履历,未发现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市场禁入并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
上述人员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
任职资格和条件。本次提名、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上述聘任。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
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颜莉                        许贤泽




                                              签署日期:2022 年 7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