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65 证券简称:四方光电 公告编号:2022-053 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结果暨致歉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 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江苏沃土股权投资管理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南京沃土五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022 年 9 月迁址更名为江苏沃土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江苏盐城沃土五号 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其尚未办理完成证券账户名称变更,以下仍简 称“南京沃土”)持有公司股份 1,4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2.0000%;范崇东 持有公司股份 1,25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1.7857%;江苏沃土股权投资管理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镇江沃土一号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镇 江沃土”)持有公司股份 1,1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1.5714%;上述股东为一 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3,75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5.3571%。上述股份 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股份,且于 2022 年 2 月 9 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2022 年 4 月 1 日,公司披露了《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 5%以上股 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2-013),南京沃土、范崇东、镇江沃土拟 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分别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800,000 股、 600,000 股及 700,000 股,合计减持数量不超过 2,100,00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 股本的 3.0000%。 2022 年 7 月 27 日,公司披露了《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时间过半 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42),截至 2022 年 7 月 26 日,南京沃土、范崇 东、镇江沃土尚未减持本公司股份。 1 2022 年 10 月 27 日,公司收到上述股东出具的《股东减持股份结果告知暨 致歉函》,范崇东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了 250,100 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 0.3573%,南京沃土、镇江沃土未减持本公司股份,本次减持时间已届 满。具体情况如下: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江苏沃土 股权投资 管理合伙 企业(有限 合伙)-南 5%以下股东 1,400,000 2.0000% IPO 前取得:1,400,000 股 京沃土五 号创业投 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 伙) 范崇东 5%以下股东 1,250,000 1.7857% IPO 前取得:1,250,000 股 江苏沃土 股权投资 管理合伙 企业(有限 合伙)-镇 5%以下股东 1,100,000 1.5714% IPO 前取得:1,100,000 股 江沃土一 号基金合 伙企业(有 限合伙)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2 江苏沃土股权 投资管理合伙 企业(有限合 伙)-南京沃土 1,400,000 2.0000% 五号创业投资 合伙企业(有限 南京沃土、镇江沃土的执行 合伙) 事务合伙人均为江苏沃土 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 范崇东 1,250,000 1.7857% 第一组 限合伙),江苏沃土股权投 江苏沃土股权 资 管 理 合 伙 企业 ( 有 限 合 投资管理合伙 伙)实际控制人为范崇东。 企业(有限合 伙)-镇江沃土 1,100,000 1.5714% 一号基金合伙 企业(有限合 伙) 合计 3,750,000 5.3571% — 3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股东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 减持价格 减持数量 减持总金额 减持完成情 当前持股 当前持股 股东名称 减持比例 减持期间 减持方式 区间 (股) (元) 况 数量(股) 比例 (元/股) 江苏沃土 股权投资 管理合伙 企业(有 限合伙) 2022/4/26~ 集中竞价 未完成: -南京沃 0 0% 0-0 0 1,400,000 2.0000% 2022/10/25 交易 800,000 股 土五号创 业投资合 伙企业 (有限合 伙) 4 集中竞价 2022/7/29~ 84.26- 未完成: 范崇东 250,100 0.3572% 交易、大 28,065,929.31 999,900 1.4284% 2022/10/25 182.99 349,900 股 宗交易 江苏沃土 股权投资 管理合伙 企业(有 限合伙) 2022/4/26~ 集中竞价 未完成: 0 0% 0-0 0 1,100,000 1.5714% -镇江沃 2022/10/25 交易 700,000 股 土一号基 金合伙企 业(有限 合伙) 5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1、与披露的减持计划不一致情况 2022 年 10 月 18 日,股东范崇东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 82,000 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 0.1171%,该减持时间未在该股东减持计划中“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 的,减持期间均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即 2022 年 4 月 8 日至 2022 年 10 月 7 日”。 2、股东致歉与处理情况 股东范崇东对发生上述情形进行了深刻的自查反省,对上述行为给公司及市 场带来的负面影响向公司董事会及广大投资者致歉;并将加强学习《上市公司股 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严格履行减持计划的要求,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公司获知上述行为后,将组织相关股东学习《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 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 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严格规范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避免此类情况的再次发生。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特此公告。 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0 月 28 日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