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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四方光电: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2022-10-28  

                        证券代码:688665           证券简称:四方光电        公告编号:2022-054



                     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为履行此前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为合计持股 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减持,不会使公司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本次权益变动后,江苏沃土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江苏
盐城沃土五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盐城沃土”,2022
年 9 月由“江苏沃土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南京沃土五号创业投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迁址更名为“江苏沃土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江苏盐城沃土五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持有公司股份
数量为 1,4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0000%;范崇东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
999,9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4284%;江苏沃土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镇江沃土一号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镇江沃土”)持有
公司股份数量为 1,1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5714%;上述股东为一致行动
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3,499,9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9999%。


    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27 日收到公
司股东盐城沃土、范崇东、镇江沃土出具的《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
动报告书》。其权益变动情况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信息披露义务人 1


                                    1
                       江苏沃土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江苏盐城沃土五号
企业名称
                       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江苏沃土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南京沃土五号创业
曾用名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地址               射阳县临海镇盐城现代高端纺织科技园内 4 号楼 406#
执行事务合伙人         江苏沃土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资本               3,010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106MA1WF9F85F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成立时间               2018-04-26
经营期限               2018-04-26 至 2028-04-30
                       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
经营范围               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股权投资(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
                       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信息披露义务人 2
                       江苏沃土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镇江沃土一号基金
企业名称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地址               句容市经济开发区华阳北路 58 号
执行事务合伙人         江苏沃土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资本               10,600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1183MA1QEYL649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成立时间               2017-09-04
经营期限               2017-09-04 至 2027-09-01
                       股权投资、投资管理。(不得开展吸收公众存款、投资担保、设立
经营范围               资金池、代客理财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信息披露义务人 3
自然人姓名                             范崇东
曾用名(如有)                         无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码                             32062119781219****
出生年月                               1978 年 12 月 19 日
通讯地址                               上海市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否
       (二)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减持数量(股)    减持比例(%)

                 大宗交易     2022 年 10 月 18 日            82,000          0.1171%
  范崇东
                 集中竞价     2022 年 7 月 29 日             168,100         0.2401%


                                            2
                                -2022 年 10 月 25 日

                        合计                                     250,100          0.3573%
  注:盐城沃土、镇江沃土本次未减持公司股份。

     (三)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后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比例
                                   持股数(股)                  持股数(股)
                                                       (%)                      (%)

             合计持有股份            1,400,000         2.0000%    1,400,000       2.0000%

 盐城沃土    其中:无限售条件
                                     1,400,000         2.0000%    1,400,000       2.0000%
             流通股股份

             合计持有股份            1,100,000         1.5714%    1,100,000       1.5714%

 镇江沃土    其中:无限售条件
                                     1,100,000         1.5714%    1,100,000       1.5714%
             流通股股份

             合计持有股份            1,250,000         1.7857%      999,900       1.4284%

  范崇东     其中:无限售条件
                                     1,250,000         1.7857%      999,900       1.4284%
             流通股股份

              合计                   3,750,000         5.3571%    3,499,900       4.9999%


    注:表格中数据尾差为数据四舍五入所致。

     二、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为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不涉及资金来源。

     2、本次权益变动为履行此前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四方光
电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关 于 持 股 5% 以 上 股 东 减 持 股 份 计 划 公 告 》( 公 告 编 号 :
2022-013)。本次权益变动为合计持股 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减持,不会对公司治
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变化。

     3、本次权益变动事项信息义务披露人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
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编制了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


                                             3
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四方光
电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4、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减持计划时间已届满,敬请广大投资
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0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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