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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四方光电: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2022-11-08  

                               证券代码:688665                  证券简称:四方光电          公告编号:2022-055



                             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
       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7 日收到
       实际控制人、董事董宇女士,董事、总经理刘志强先生,监事邬丽娅女士,董事
       会秘书罗亮先生分别出具的《关于增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基于对公司未来发
       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同,前述增持人员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了本公司股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股份情况
           (一)增持主体
        序号                      姓名                                 职务

          1                       董宇                         实际控制人、董事
          2                   刘志强                               董事、总经理
          3                   邬丽娅                                   监事
          4                       罗亮                              董事会秘书
           (二)增持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同。
           (三)资金来源:自有或自筹资金。
           (四)增持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
           (五)本次增持的具体情况
增持    增持    增持前   增持前          增持        增持   增持      增持价格    增持后   增持后



                                                 1
 主体     方式   直接持   直接持       时间           数量      金额    区间(元/股) 直接持   直接持

                 股数量   股比例                      (股)    (万                  股数量   股比例

                 (股)   (%)                                 元)                  (股)   (%)



          集中
 董宇                 0         0   2022.11.4-7       32,887   280.80   84.60-86.10   32,887   0.0470
          竞价




          集中
刘志强                0         0   2022.11.4-7       43,387   370.02   84.63-85.81   43,387   0.0620
          竞价




          集中
邬丽娅                0         0   2022.11.4-7       3,280    28.01    85.20-86.10   3,280    0.0047
          竞价




          集中
 罗亮                 0         0   2022.11.4-7       33,100   283.64   84.14-86.87   33,100   0.0473
          竞价



             上述增持主体在本公告披露前 12 个月内未曾披露增持计划,在本公告披露
         前 6 个月内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二、其他情况说明
             (一)本次增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
         的相关规定,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二)本次增持后,公司实际控制人熊友辉先生、董宇女士直接和间接持有
         公司股份合计 36,919,67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2.74%。
             (三)上述增持主体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


                                                  2
的相关规定,在本次增持股份后至少 6 个月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进
行内幕交易及短线交易,不在敏感期买卖公司股票。
    (四)上述增持主体暂无其他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如后续拟进一步增持,
将继续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并及时履
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五)公司将持续关注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
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律师专项核查意见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就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董宇女士的增持行为出具
了专项核查意见,认为:
    (一)增持人董宇女士不存在《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不得收购上市
公司的情形,具备实施本次增持的主体资格。
    (二)本次增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本次增持符合《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形。
    (四)截至本专项核查意见出具日,四方光电已就本次增持履行了现阶段所
需的信息披露义务,符合相关信息披露要求。


     特此公告。


                                             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1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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