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菱电汽车电控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武汉菱电汽车电控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菱电电控”)于 2021 年 3 月 24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根据《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 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董事会提供的相关资 料,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现就公司第二 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事项发 表独立意见如下: 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最 高不超过 7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 性好的、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 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之内有效。 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武汉菱电汽车电控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刘泉军、田祖海、邹斌 2021 年 3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