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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菱电电控:菱电电控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1-08-06  

                        证券代码:688667           证券简称:菱电电控      公告编号:2021-020

             武汉菱电汽车电控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 年 8 月 5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湖北省武汉市东西湖区清水路特 8 号武汉菱电汽
车电控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一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
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37

普通股股东人数                                                        37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38,547,037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38,547,037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
                                                              74.7036%
例(%)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74.7036%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是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7 人,出席 7 人;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 公司董事会秘书龚本新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副总经理陈伟及公司聘请
的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普通股                  37,920,951 99.9729      10,297   0.0271          0       0


2、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
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普通股                  37,920,951 99.9729      10,297   0.0271          0       0



3、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
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普通股                  37,920,951 99.9729      10,297        0.0271             0           0



4、 议案名称:《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普通股                  38,537,248 99.9746              0            0       9,789    0.0254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                                 同意                       反对                   弃权
案
         议案名称                                                 比例                   比例
序                          票数        比例(%)      票数                    票数
                                                                  (%)                  (%)
号
1     《关于<公司         2,350,529       99.5638     10,297      0.4362             0        0
      2021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
      议案》
 2    《关于<公司         2,350,529       99.5638     10,297      0.4362             0        0
      2021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实施
      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
 3    《关于提请股东      2,350,529       99.5638     10,297      0.4362             0        0
      大会授权董事会
      办理公司股权激
      励计划相关事宜
      的议案》
 4    《关于使用部分      2,351,037       99.5854             0          0     9,789        0.41
      超募资金永久性                                                                          46
      补充流动资金的
      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回避表决情况:议案 1、2、3 为股权激励类议案,关联股东余俊法对该议案
   回避表决。
2、特别决议情况:议案 1、2、3 为特别决议议案,经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 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情况:议案 1、2、3、4 为单独统计中小投资者投票结果

   的议案。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

   律师:曹阳、宋丽均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
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武汉菱电汽车电控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