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菱电电控:菱电电控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021-09-04  

                                 武汉菱电汽车电控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武汉菱电汽车电控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二〇二一年九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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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武汉菱电汽车电控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目录
1、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须知...........................................................................................- 3 -
2、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 5 -
3、关于 2021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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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武汉菱电汽车电控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股东大会的
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
则(2016 年修订)》以及《武汉菱电汽车电控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武汉菱电汽车电控系
统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特制定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
知:
       一、为确认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人员将对出
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须在会议召开前 30 分钟到会议现场办理签到手续,并请按规定出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明文
件或法人单位证明、授权委托书等,经验证后方可出席会议。
       二、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合法
权益,务必请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准时到达会场签到确认参会资格。会
议开始后,会议登记终止。
       三、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及
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
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五、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提前在股东大会签到处进行登记,会议进行中只
接受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股东现场提问请举手示意,经会议主持人许可方可发言。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案进行,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 5 分钟。
       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
人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
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七、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将泄露
公司商业秘密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
权拒绝回答。
       八、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除需回避表决的情形外,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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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发表如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现场出席的股东请务必在表决票上签署股东名称
或姓名。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
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九、本次大会表决票清点工作由四人参加,由出席会议的股东推选两名股东代表、一名
监事和一名律师组成,负责计票、监票。
    十、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
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十一、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公司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聘任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
入会场。
    十二、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或视频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三、为保证每位参会股东的权益,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
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与会人员无特殊原因应在大会结束后再离开会场。
    十四、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本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
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的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原则对待所有股东。
    十五、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方法及表决方式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7 日
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武汉菱电汽车电控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32)。
    十六、特别提醒: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鼓励各位股东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会。确需
现场参会的,请务必确保本人体温正常、无呼吸道不适等症状,参会当日须佩戴口罩等防护
用具,做好个人防护;会议当日公司会按疫情防控要求对前来参会者进行体温测量和登记,
体温正常者方可参会,请予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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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一)会议时间:2021年9月13日 15点00分
    (二)会议地点:湖北省武汉市东西湖区清水路特8号武汉菱电汽车电控系统股份有限公
司办公楼一楼会议室
    (三)会议投票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四)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9月13日至2021年9月1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
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现场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股东进行登记
    (二)会议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代表股份数,
介绍现场会议参会人员、列席人员
    (三)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四)推举计票、监票人员
    (五)逐项审议会议各项议案
    议案一:《关于2021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六)与会股东或股东代表对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
    (七)与会股东或股东代表发言、提问
    (八)休会,统计表决结果
    (九)复会,主持人宣布现场结果、议案通过情况,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十)见证律师宣读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十一)与会人员签署会议记录等相关文件
    (十二)现场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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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一:


                 关于 2021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根据公司经营情况,公司拟进行 2021 年半年
度利润分配,具体方案如下: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349,055,841.88元(未经审计)。经
董事会决议,公司2021年半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
    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6 元(含税)。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总股本
51,600,000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30,960,000 元(含税),占 2021 年半年度合并
报表中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 39.15%,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
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事宜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
相应调整每股分配金额。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武汉菱电汽车电控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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