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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菱电电控: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武汉菱电汽车电控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增加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核查意见2022-01-25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武汉菱电汽车电控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增加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核查意见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保荐”、“保荐机构”) 作为武汉
菱电汽车电控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菱电电控”、“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菱电电控本次增加募投项目实施地点事项进行了核查,
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武汉菱电
汽车电控系统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
146 号)同意注册,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1,290 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972,918,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
人民币 91,804,939.97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881,113,060.03 元。中汇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1 年 3 月 5 日对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
具了中汇会验 [2021]0656 号《验资报告》,经其审验,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
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
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武汉菱电汽车电控系统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
市招股说明书》披露,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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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募集资金运用方向               总投资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1     菱电电控汽车动力控制系统产业化项目          34,048.46              34,048.46
  2     研发中心平台建设项目                         5,680.47               5,680.47
  3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15,000.00              15,000.00
                      合计                          54,728.93              54,728.93

      三、本次新增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情况

      结合募投项目的进展情况及公司发展战略规划的要求,公司拟增加“菱电电
控汽车动力控制系统产业化项目”的实施地点,在原实施地点“湖北省武汉市东
西湖区金银湖街清水路特 8 号”的基础上,增加“湖北省武汉市东西湖区径河街
文泰路以北、霞飞路以西”为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具体情况如下:

        募投项目               拟变更前                         拟变更后
                                                  湖北省武汉市东西湖区金银湖街
 菱电电控汽车动力控    湖北省武汉市东西湖区金银   清水路特 8 号
 制系统产业化项目      湖街清水路特 8 号          湖北省武汉市东西湖区径河街文
                                                  泰路以北、霞飞路以西

      公司已按照法定程序竞得位于湖北省武汉市东西湖区径河街文泰路以北、霞
飞路以西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地块编号:工 DXH(2021)031 号),成
交价格为 3,220.00 万元,竞拍资金来源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

      公司已与武汉市东西湖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署该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
用权成交确认书和出让合同,后续将继续履行办理相关证件等程序。

      除上述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外,公司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投入金额、建
设内容等均不存在变化。

      四、新增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原因及影响

      公司承接新车型的项目研发包含验证过程,需要大量的汽车发动机台架设备、
排放设备等资源和相对安全的厂区内路试跑道。募投项目原规划在公司现址内进
行建设,随着公司规模扩张、人员增加,现有场地已经无法满足研发试验的场地
需求。公司新增募投项目实施地点,有利于有效调配资源,尽快落实公司新增台
架场地,缓解目前台架资源紧张压力,提高项目开发效率和项目承接能力;同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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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理安置新增生产线、扩大公司整体产能,以满足国六标准实施以后新增的新车
型产品及新能源汽车产品的生产需求,有利于募投项目顺利实施,符合公司总体
战略规划。

    公司本次增加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并未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
不属于募投项目的实质性变更以及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也未有损害公
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严格遵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
法》的规定。本次增加募投项目实施地点有利于公司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募集资
金的使用效率,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五、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4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新增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增加湖北省武汉市东西湖区径河街
文泰路以北、霞飞路以西为“菱电电控汽车动力控制系统产业化项目”的实施地点。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长江保荐认为:

    菱电电控增加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经过了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
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的相关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
途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长江保荐对菱电电控增加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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