菱电电控:菱电电控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第一次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2022-09-22
证券代码:688667 证券简称:菱电电控 公告编号:2022-050
武汉菱电汽车电控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一个归属期第一次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归属股票数量:21.2140 万股
本次归属股票上市流通时间:2022 年 9 月 28 日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
分公司有关业务规则的规定,武汉菱电汽车电控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20 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20 日完成了 2021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第一次
归属的股份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的决策程序及相关信息披露
1、2021 年 7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
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
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
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 2021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
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上述相关事项公司已于 2021 年 7 月 1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进行了披露。
2、2021 年 7 月 20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了《武汉菱电汽车电控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1-017),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邹
斌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激励计划相关
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3、2021 年 7 月 17 日至 2021 年 7 月 26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
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
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1 年 7 月 28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了《武汉菱电汽车电控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
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
说明》(公告编号:2021-018)。
4、2021 年 8 月 5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
了《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
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时,公司就内幕
信息知情人与激励对象在《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
6 个月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
形。2021 年 8 月 6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
《武汉菱电汽车电控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
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1-019)。
5、2021 年 8 月 5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
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
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
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
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2 年 8 月 1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关于向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
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
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2 年 8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及《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
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前述事项
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归属的股份数量
本次归属数量
已获授予限 本次归属限制
占已获授予限
姓名 国籍 职务 制性股票数 性股票数量
制性股票数量
量(万股) (万股)
的比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
副总经理、核
石奕 中国 7.5000 0.9000 12%
心技术人员
田奎 中国 核心技术人员 4.0000 0.4800 12%
郭子江 中国 核心技术人员 4.0000 0.4800 12%
王杰 中国 核心技术人员 5.0000 0.6000 12%
魏胜峰 中国 核心技术人员 5.0000 0.6000 12%
连长震 中国 核心技术人员 5.0000 0.6000 12%
苟菁 中国 核心技术人员 4.0000 0.4800 12%
小计(7 人) 34.5000 4.1400 12%
二、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142.2840 17.0740 12%
(183 人)
合计(190 人) 176.7840 21.2140 12%
注:
1、石奕先生在2021年12月被董事会聘任为公司副总经理,公司于2021年8月24日披露
《武汉菱电汽车电控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增认定核心技术人员的公告》,新增石奕、
王杰、魏胜峰、连长震、苟菁五位核心技术人员,据此对归属限制性股票的高级管理人员、
核心技术人员名单中的职务信息做更新,前述激励对象原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未作调整。
2、上表中“已获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已剔除因离职不符合归属条件的28名激励对
象。
3、第一期可归属人员中有3人本次未办理归属手续:(1)激励对象曹国玉女士为公司
董事、副总经理余俊法先生的配偶。因余俊法先生在前六个月曾卖出公司股票,曹国玉女
士本次暂不归属,其第一个归属期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200股,公司再择期为其合
规办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归属事宜。(2)激励对象肖舜先生因在归属手续办理期间离职
不再符合归属条件,由公司取消归属并作废其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共8,000股
(包括其第一个归属期原计划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960股)。(3)激励对象文德华先
生自愿放弃本期归属,作废其第一个归属期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60股。
4、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若有差异,系以上百分比结果四舍五
入所致。
(二)本次归属股票来源情况
本次归属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
票。
(三)归属人数
本次归属的激励对象人数为190人。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安排及股本变动情况
(一)本次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日:2022年9月28日
(二)本次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数量:21.2140万股
(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归属股票的限售和转让限制
相关限售规定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
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执行。具体内容如下:
1、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
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
有的本公司股份;
2、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的,将其持
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
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3、在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
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转
让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这部分激励对象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
转让时符合修改后的《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本次股本变动情况
单位:股
变动前 本次变动 变动后
股本总数 51,600,000 212,140 51,812,140
由于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后,公司股本总数 51,600,000 股增加至 51,812,140
股,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本次归属前后持有或控制的公司股份数不变,
本次归属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四、验资及股份登记情况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9月9日出具了《武汉菱电汽
车电控系统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2]6679号),对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激励对象出资情况进行了
审验。经审验,截至2022年9月2日,公司实际已收到190名激励对象以货币资金
缴纳的限制性股票认购款人民币7,605,219.00元,其中,新增股本212,140.00元,
新增资本公积7,393,079.00元。
2022年9月20日,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
期第一次归属的股份登记手续已完成,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
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五、本次归属后新增股份对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影响
根据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2022年1-6月,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5,851.72万元,基本每股收益为1.13元/股;本次归属后,以归属后总股
本51,812,140股为基数计算,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不变的情况下,公
司2022年1-6月基本每股收益将相应摊薄。
本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212,140 股,占归属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
0.4111%,对公司最近一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均不构成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武汉菱电汽车电控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9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