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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鼎通科技: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1-04-22  

                        证券代码:688668           证券简称:鼎通科技        公告编号:2021-014



                 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根据财政部修订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而进行的相应变更,不涉及对公司
   以前年度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构成重
   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18 年 12 月 7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修订发布
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财会〔2018〕35 号)以及《关于修订印
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的通知》(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
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
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
企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对
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1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根据新租赁准则的衔接规定,
公司无需重述前期可比数,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与原准则的差异调整计入 2021
年期初留存收益。执行新租赁准则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不产生
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意见
   1. 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依据财政部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
第 21 号——租赁》而进行的合理且必要的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
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及上海
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
   综上,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并执行新会计准则。
   2. 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
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执行新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
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特此公告。


                                  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