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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鼎通科技: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2021-08-05  

                        证券代码:688668           证券简称:鼎通科技          公告编号:2021-049



               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
             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12 日
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并于 2021 年 7 月
1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了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
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指
引》等规范性文件要求,公司对《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
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并对激励计划的
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登记。根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
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范围及程序

   1、本次核查对象为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以下简称“核查
对象”)。
   2、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上海

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之日前六个月(即 2021 年 1
月 11 日至 2021 年 7 月 12 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
进行查询,并由中登上海分公司出具了书面的查询结果。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根据中登上海分公司 2021 年 7 月 15 日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
变更查询证明》,经核查,在自查期间,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不存在买卖
公司股票的情形。

   三、结论

   公司在策划本激励计划的过程中,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及公司内部相关保密制度,限定参与策划讨论
的人员范围,并采取相应保密措施。公司已将参与本激励计划的商议筹划、论证
咨询、决策讨论等阶段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并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
   在公司公开披露本《激励计划》(草案)前,未发现存在信息泄露的情形;
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 6 个月内,未发现本激励计划的核查对象
存在利用本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
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特此公告。


                                   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