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通科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1-08-05
证券代码:688668 证券简称:鼎通科技 公告编号:2021-048
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 年 8 月 4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东莞市东城街道周屋社区银珠路七号鼎通科技会
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
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2
普通股股东人数 12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63,852,400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63,852,400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
74.9969
例(%)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74.9969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王成海先生主持召开。本次会议采用现
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符合《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5 人,出席 5 人;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 董事会秘书王晓兰女士出席了本次会议;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票数
(%) (%)
普通股 11,571,491 99.9974 300 0.0026 0 0
2、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票数
(%) (%)
普通股 11,571,491 99.9974 300 0.0026 0 0
3、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票数
(%) (%)
普通股 11,571,491 99.9974 300 0.0026 0 0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名称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1 关于公司<2021 6,354 99.9952 300 0.0048 0 0
年限制性股票 ,100
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
的议案
2 关于公司<2021 6,354 99.9952 300 0.0048 0 0
年限制性股票 ,100
激励计划实施
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
3 关于提请股东 6,354 99.9952 300 0.0048 0 0
大会授权董事 ,100
会 办 理 公 司
2021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
有关事项的议
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 1、2、3 均为特别表决议案,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 1、2、3
3.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 1、2、3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王成海、罗宏霞、东莞市鼎宏骏盛投资有限公
司、新余鼎宏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新余鼎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律师:潘波、邵为波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通知和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
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
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5 日
报备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二)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