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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鼎通科技: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2021-09-01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
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东莞市鼎
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鼎通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负责鼎通科技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并出具本
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序号                      工作内容                              持续督导情况
                                                        保荐机构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针对具体
 1                                                      行了持续督导制度,并制定了
       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
                                                        相应的工作计划
                                                        保荐机构已与鼎通科技签订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开始前,
                                                        《保荐协议》,该协议明确了
       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持续督导协议,明确双
 2                                                      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和
       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
                                                        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
       备案
                                                        案
                                                        保荐机构通过日常沟通、定期
                                                        或不定期回访、现场检查等方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调查等方
 3                                                      式,了解鼎通科技的业务发展
       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情况,对鼎通科技开展持续督
                                                        导工作
                                                        2021 年上半年鼎通科技在持
       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法违规事
                                                        续督导期间未发生按有关规定
 4     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
                                                        须保荐机构公开发表声明的违
       告,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后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法违规情形
       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
       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现或应当发现之日起   2021 年上半年鼎通科技在持
 5     五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报告内容包括   续督导期间未发生违法违规或
       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   违背承诺等事项
       项的具体情况,保荐人采取的督导措施等
                                                        在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督
                                                        导鼎通科技及其董事、监事、
       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
                                                        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
       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
 6                                                      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
       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
                                                        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
       诺
                                                        性文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
                                                        各项承诺
 7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制度,包   保荐机构督促鼎通科技依照相

                                        1
     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以及   关规定健全和完善公司治理制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规范等             度,并严格执行,督导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行为
                                                      规范
                                                      保荐机构对鼎通科技的内控制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度,包括但
                                                      度的设计、实施和有效性进行
     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和内部审计制
                                                      了核查,鼎通科技的内控制度
8    度,以及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
                                                      符合相关法规要求并得到了有
     投资、衍生品交易、对子公司的控制等重大经营决策
                                                      效执行,能够保证公司的规范
     的程序与规则等
                                                      运行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露制度,审
                                                      保荐机构督促鼎通科技严格执
     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并有充分理由确信
9                                                     行信息披露制度,审阅信息披
     上市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
                                                      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上海证
     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进行事前审阅,对存在问题
     的信息披露文件及时督促公司予以更正或补充,公司
                                                      保荐机构对鼎通科技的信息披
     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露文件进行了审阅,不存在应
10   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未进行事前审阅的,应在
                                                      及时而未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
     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五个交易日内,完成对
                                                      所报告的情况
     有关文件的审阅工作,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
     及时督促上市公司更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
     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关注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
                                                      2021 年上半年,鼎通科技及
     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上海证
                                                      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
11   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或者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监管关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发
     注函的情况,并督促其完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措施
                                                      生该等事项
     予以纠正
     持续关注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履行承   2021 年上半年,鼎通科技及
12   诺的情况,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未履   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不
     行承诺事项的,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存在未履行承诺的情况
     关注公共传媒关于上市公司的报道,及时针对市场传
     闻进行核查。经核查后发现上市公司存在应披露未披   2021 年上半年,鼎通科技不
13   露的重大事项或披露的信息与事实不符的,及时督促   存在应及时而未及时向上海证
     上市公司如实披露或予以澄清;上市公司不予披露或   券交易所报告的情况
     澄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发现以下情形之一的,督促上市公司做出说明并限期
     改正,同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一)涉嫌违反
     《上市规则》等相关业务规则;(二)证券服务机构
     及其签名人员出具的专业意见可能存在虚假记载、误
                                                      2021 年上半年,鼎通科技未
14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等违法违规情形或其他不当情
                                                      发生前述情况
     形;(三)公司出现《保荐办法》第七十一条、第七
     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四)公司不配合持续督导工
     作;(五)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人认为需要报告的
     其他情形
     制定对上市公司的现场检查工作计划,明确现场检查   2021 年上半年,鼎通科技不
15
     工作要求,确保现场检查工作质量                   存在需要专项现场检查的情形
     上市公司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保荐人应自知道或应
     当知道之日起十五日内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期限
     内,对上市公司进行专项现场检查: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
     占用上市公司资金;                               2021 年上半年,鼎通科技不
16
     (二)违规为他人提供担保;                       存在前述情形
     (三)违规使用募集资金;
     (四)违规进行证券投资、套期保值业务等;
     (五)关联交易显失公允或未履行审批程序和信息披
     露义务;

                                      2
    (六)业绩出现亏损或营业利润比上年同期下降 50%
    以上;
    (七)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情形


二、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无。


三、重大风险事项

    公司目前面临的主要风险因素如下:

    (一)核心竞争力风险

    1、技术迭代的风险

    公司以客户需求及市场趋势为导向进行技术研发,目前已形成了包括“精密
模具设计开发技术”、“高速 I/O 连接器插脚 3D 冲压成型技术”和“全自动卷
对卷式信号 PIN 注塑成型技术”在内的 7 项核心技术和相关发明专利。报告期
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源于上述核心技术和专利。

    公司目前的技术水平能够充分满足客户对于精密模具开发和连接器产品精
密制造方面的要求。若未来通讯和汽车等下游领域对于连接器产品的技术要求发
生较大的革新,如产品精度指标出现质的改变,或产品形态要求与现有产品相比
出现质的改变,而公司又不能迅速达到相应的技术水平,将可能导致公司技术出
现落后,进而无法满足客户需求,影响公司盈利能力。

    2、核心技术人员流失的风险

    连接器行业是技术和人才密集型产业,核心技术人员的稳定性是保障公司业
务的稳定性和发展的持续性的关键。报告期末,公司拥有研发人员 163 名,其中
核心技术人员 4 名。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及研发人员承担着公司技术开发和技术创
新管理方面的重要职责,对公司不断进行技术创新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大,未来公司对技术人员的需求可能进一步增加。
随着连接器行业竞争加剧,行业竞争对手对技术人才的争夺日益激烈,若公司未
来不能在薪酬、福利、工作环境及人才培养等方面持续提供具有竞争力的待遇和
激励机制,则公司可能面临技术人员流失的风险,影响公司技术创新能力。


                                     3
    3、非专利技术和技术秘密等泄露风险

    公司通过不断积累和演化已形成了较为丰富的非专利技术和技术秘密,其对
公司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公司制定的相关技术保密制度、与员工签署的《保密协
议》等无法完全防范技术泄露问题,不能排除未来因员工违反相关制度和协议、
员工离职等因素导致的非专利技术和技术秘密泄露的风险。

    (二)经营风险

    1、客户集中度较高的风险

    公司十分重视与重要客户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名客户
合计销售额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为 89.45%。未来,若公司无法持续深化与现
有主要客户的合作关系与合作规模、无法有效开拓新客户资源并转化为收入,或
重要客户发生严重的经营问题等,将可能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较大不利影响。

    2、毛利率下滑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综合毛利率为 36.85%。公司连接器组件产品、模具产品均
按照客户需求进行生产,并通过持续的产品创新,不断优化产品结构、提高产品
技术附加值,毛利率在行业内保持较高水平。但是,未来产品和技术更迭加快、
上下游市场波动、市场竞争加剧等因素均可能对公司的产品毛利率产生一定影响。
未来公司若不能持续进行自主创新和技术研发,不能及时适应市场需求或技术迭
代变化,或者产品销售价格和产品采购成本出现较大不利变化,将使公司面临毛
利率波动甚至下滑的风险。

    公司产品结构的变动同样也会导致毛利率出现波动甚至下滑。由于公司不同
产品类别以及同一产品类别中的不同具体产品在售价、材料、工艺等方面存在不
同,因此毛利率存在一定的差异。

    3、新产品业务规模存在波动的风险

    公司自 2016 年开始从事 CAGE(通讯连接器壳体)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目前公司生产的 CAGE 已经广泛应用于客户相应的连接器模组当中,其中公司
报告期内对 CAGE 销售收入较上年同期大幅增长。

    CAGE 已经成为公司收入结构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公司目前 CAGE 产品


                                  4
客户集中度较高。若未来公司 CAGE 产品相关生产技术无法达到客户的要求,
或客户产品结构发生较大调整并减少 CAGE 的订单,将可能对公司业绩产生较
大不利影响。

    4、产品质量风险

    公司连接器组件主要为通讯连接器组件和汽车连接器组件,其中通讯连接器
组件下游应用领域主要为大型数据存储和交换设备,汽车连接器组件下游应用领
域主要为家用汽车。如果在终端产品使用过程中连接器组件出现质量问题,将可
能造成严重的后果,因此公司下游客户对连接器组件产品质量提出了极高的要求。
若其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出现较大质量问题,将可能导致合作关系的终止。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任何重大产品质量纠纷。公司建立了完善的质量管控
体系,从模具设计、工艺开发、原材料采购、产品生产和检测等多个环节保证产
品质量符合客户及行业的规定标准。但是,产品质量控制涉及环节较多,管理难
度较大,容易受到各种不确定因素或无法事先预见因素的影响。随着公司业务规
模的逐渐扩大,不排除由于不可抗力因素、使用不当及其他人为原因等导致公司
出现产品质量问题,进而影响公司经营业绩。

    5、存货跌价风险

    报告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余额为 15,807.87 万元。随着公司产销规模快速增
长,公司存货规模逐年增加。若公司未来整体销售迟滞、市场需求下降导致存货
周转不畅,或产品市场价格大幅下跌,均可能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降低,出现
存货跌价的风险。

    6、应收账款发生坏账的风险

    报告期末,公司应收账款期末账面余额为 23,044.23 万元。公司应收账款的
客户分布较为集中,报告期末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前五名合计占应收账款账面余额
总额比例为 96.73%。应收账款能否顺利回收与主要客户的经营和财务状况密切
相关。公司主要客户信誉较高,资本实力较强、回款情况较好,但如果未来主要
客户经营情况发生变动,公司可能面临应收账款无法收回的风险,此将对公司财
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5
    7、新增产能消化风险

    “连接器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建成将有效提升公司连接器组件产品产能,
使公司生产和交付能力得到进一步的提升。报告期内,随着公司逐步加深与客户
的合作关系,公司产能逐渐饱和,“连接器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新增产能预计可
以得到合理消化。但如果公司下游市场增长未及预期或市场开拓受阻,将有可能
导致部分生产设备闲置、人员富余,从而无法充分利用全部生产能力而增加成本
费用负担的风险。

    8、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报告期内,国内的部分原材料开始调价,特别是和公司制造相关的铜材、塑
胶等原材料,原材料价格波动对生产经营产生影响。如果原材料价格出现较大波
动且公司未能及时对产品售价进行调整,则将直接影响公司的生产成本和营业利
润,给公司的经营成果带来不利影响。

    (三)行业风险

    连接器行业是充分竞争的行业,连接器产品类别众多,细分市场高度分散,
专注于细分市场的众多中小连接器企业市场份额较低。从行业的竞争趋势看,全
球连接器市场逐渐呈现集中化的趋势,形成寡头竞争的局面,全球连接器行业前
十名企业的市场份额逐年增加。未来,通信、汽车等下游应用领域行业竞争将更
加激烈。一方面,现有通讯连接器和汽车连接器企业扩大生产规模,提高市场占
有率;另一方面,其他应用领域内的连接器企业横向发展进入通信、汽车领域。
如果公司在未来市场竞争中,不能持续保持产品品质的稳定和技术先进,紧跟下
游市场的需求,并提供高品质的产品和服务,公司将面临较大的市场竞争风险,
进而影响公司经营业绩。

    (四)宏观环境风险

    1、中美贸易摩擦影响经营业绩的风险

    公司产品出口地区主要为欧洲、亚洲和美洲。报告期内,公司对美国的出口
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为 1.75%,占比较小。近年来中美贸易摩擦不断,美
国加征关税的清单项目调整仍具有不确定性,如果中美双方出台新的加征关税措


                                     6
 施,公司及下游行业出口美国市场的订单量受到中美贸易摩擦影响而减少,将会
 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2、汇率变动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出口收入为 2,741.29 万元,占同期主营业务收入的 10.38%。
 2021 年 1-6 月,公司外销业务产生汇兑损益 52.62 万元,报告期的汇兑损益占当
 期净利润的 0.92%。如果未来人民币汇率出现大幅波动,公司将面临因人民币汇
 率变动所带来的汇兑损失风险。

      3、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影响经营业绩的风险

     目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发展尚存在较多不确定性。公司国外主要客户处
 于德国、罗马尼亚、奥地利、东南亚等国家或地区。若我国当前的新型冠状病毒
 肺炎防疫成效不能保持或出现疫情反弹,境外疫情尤其是公司销售的重点国家或
 地区出现疫情进一步发展,则公司的采购、生产和销售等业务将会持续受到不利
 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将存在下降的风险。


 四、重大违规事项

     2021 年上半年,公司不存在重大违规事项。


 五、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及合理性

     2021 年上半年,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所示:
                                                                                 单位:元
                               2021 年 1-6 月/2021      2020 年 1-6 月/2020    本期比上年
        主要会计数据
                                    年 6 月末                   年末             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                            263,973,315.18           167,929,441.98          57.1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57,270,314.13            35,393,856.22         61.8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51,816,815.01         32,592,943.00         58.98%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085,385.36         12,164,448.57       -166.4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748,636,183.09        733,935,868.96          2.00%
总资产                                 957,937,259.84        877,514,322.50          9.16%
     注:2021 年上半年数据未经审计。

     2021 年上半年,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如下所示:
          主要财务指标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 1-6 月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67               0.55                21.82%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67               0.55                21.82%

                                           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
                                           0.61    0.51               19.61%
益(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7.58   11.77    减少 4.19 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
                                           6.86   10.84    减少 3.98 个百分点
资产收益率(%)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5.69    6.22    减少 0.53 个百分点
     注:2021 年上半年数据未经审计。

     上述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如下:

     2021 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同比增长 57.1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同比增长 61.81%,主要是因为随着移动通信网络建设进程的加快,下
 游市场需求旺盛,公司通讯连接器组件产品需求不断增加带动公司业绩逐步增长。

     2021 年上半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主要原因为随着
 下游需求增加,公司经营规模不断扩大,2021 年上半年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收到的现金较去年同期增加 9,626.37 万元,公司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去年同期增加 6,845.71 万元,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较去年同期增加
 3,745.64 万元。


 六、核心竞争力的变化情况

     公司主要从事通讯连接器精密组件和汽车连接器精密组件的研发、生产、销
 售,经过多年发展,公司紧密把握客户需求和市场发展趋势,通过持续技术创新
 和工艺改进,在通讯连接器和汽车连接器细分领域形成了连接器组件产品精密制
 造、精密模具设计开发为一体的综合服务优势。

     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体现在连接器组件产品精密制造能力优势、精密模具设计
 开发优势、持续技术创新优势、长期合作的优质客户及稳定的合作关系以及严格
 的质量管理体系等方面,2021 年上半年公司核心竞争力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此外,公司 2020 年 12 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进一步增强了公司
 的资本实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在融资渠道方面具备了一定的优势。


 七、研发支出变化及研发进展

     公司为通讯连接器和汽车连接器领域的高新技术企业,具备较强的技术开发
 能力和创新能力,为不断提高公司在通讯连接器和汽车连接器领域核心技术能力


                                       8
 和核心竞争力,公司重视并不断加强研发投入,2021 年上半年公司研发支出
 1500.86 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 43.74%。2021 年上半年公司新增申请发明专利 4
 个,新增取得发明专利 5 个。


 八、新增业务进展是否与前期信息披露一致

     不适用。


 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及是否合规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鼎通科技的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总额                                                   427,290,300.00
减: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53,292,595.33
其中:本期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部分                      64,714,512.25
上期投入募集资金用于支付承销费、保荐费(含税金额)              32,610,795.70
      上期投入募集资金用于支付其他发行费用(不含税金额)        10,048,490.57
      本期募集资金用于支付其他发行费用(不含税金额)             4,273,584.91
本期募投项目支出                                                41,645,211.90
减: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                               260,000,000.00
其中:结构性存款                                                90,000,000.00
定期存款                                                       170,000,000.00
加:利息收入                                                       320,639.61
其中:以前年度利息收入                                              57,722.09
      本年度利息收入                                               262,917.52
加:理财收益                                                     2,812,060.27
其中:本年度理财收益                                             2,812,060.27
减:手续费支出                                                      10,643.95
其中:以前年度手续费支出                                             1,471.97
      本年度手续费支出                                               9,171.98
减:募集资金结项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募集资金余额                                                    17,119,760.60

     2021 年上半年,鼎通科技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
 订)》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储存和专项使用,
 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

                                        9
 的情形。


 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

 技术人员的持股、质押、冻结及减持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为东莞市鼎宏骏盛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鼎宏骏盛”),
 截至 2021 年 6 月末,鼎宏骏盛持有公司 39,122,631 股,均为有限售条件股,占
 公司股本总额的 45.95%,鼎宏骏盛持有公司股份未发生变动,不存在质押或冻
 结的情况,亦不存在诉讼纠纷等其他争议。

     公司实际控制人为王成海、罗宏霞夫妇,截至 2021 年 6 月末,王成海、罗
 宏霞夫妇直接和间接合计持有公司 48,709,765 股,均为有限售条件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比例为 57.21%,王成海、罗宏霞夫妇持有公司股份未发生变动,不存在
 质押或冻结的情况,亦不存在诉讼纠纷等其他争议。

     截至 2021 年 6 月末,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持股
 情况如下:
                                直接持股数    间接持股数
  股东名称          职务                                    合计(股)    持股比例
                                  量(股)    量(股)
                董事长、总经
王成海                            3,630,776    27,162,798    30,793,574      36.17%
                理
                董事、核心技
孔垂军                                    -       125,831       125,831       0.15%
                术人员
许辉            董事                      -             -             -       0.00%
肖继辉          独立董事                  -             -             -       0.00%
刘族兵          独立董事                  -             -             -       0.00%
余松林          监事会主席                -        41,432        41,432       0.05%
陈新平          监事                      -        46,036        46,036       0.05%
梁华东          监事                      -             -             -       0.00%
徐孝新          副总经理                  -       153,453       153,453       0.18%
                副总经理、核
朱圣根                                    -        75,192        75,192       0.09%
                心技术人员
陈公平          财务总监                  -             -             -       0.00%
                董事会秘书、
王晓兰                                    -             -             -       0.00%
                副总经理
罗宏国          核心技术人员              -        46,036        46,036       0.05%
     注:除王成海通过公司持股平台新余鼎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147,315 股,通过新余鼎宏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13,043 股,通过

 东莞市鼎宏骏盛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27,002,440 股外,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均为通过公司持股平台新余鼎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


                                        10
持有公司股份。

    截至 2021 年 6 月末,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持有
的公司股份未发生变动,不存在质押或冻结的情况,亦不存在诉讼纠纷等其他争
议。


十一、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截至本持续督导跟踪报告出具之日,不存在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
他事项。

    (以下无正文)




                                  11
(以下无正文,为《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 2021 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的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袁   炜                        黄   波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