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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鼎通科技: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22-03-30  

                        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
    作为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1
年度我们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规则》等法律和法规的规范要求,以及《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
作细则》(以下简称“《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规定,勤勉履职,认真参与董
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的各项工作事务及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积极维护公司和中
小股东的合法利益,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现将 2021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报
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肖继辉,女,1975 年 1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
2004 年 7 月毕业于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专业,教授职称。2004 年至今,任暨南
大学会计学院教授;2014 年 5 月至 2018 年 11 月,任河南飞天农业开发股份有
限公司独立董事;2017 年 11 月至今,任广州华研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2020 年 4 月至今,任惠州市浩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 年 3 月
至今,任广州市蓬勃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监事;2018 年 7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
事。
    刘族兵,男,1963 年 9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
1992 年毕业于深圳大学文化传播与管理专业。2010 年 9 月至 2019 年 12 月,任
东莞市利族商贸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2011 年 3 月至今,任中山市利族包
装制品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9 年 8 月至今,任中山市佳好酒店管理服务有限
公司执行董事、经理;2020 年 11 月至今,任中山市利族智慧科技有限公司执行
董事;2021 年 5 月至今,任中山市谁能敌健康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8 年
7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
附属企业任职,且未在公司关联企业任职;我们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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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
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我们具有中国证监会《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所要求的独
立性和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能够确保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
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会议出席情况
    报告期内,共召开董事会 13 次,股东大会 5 次。独立董事具体出席情况如
下:
                                                                        参加股东
                                   参加董事会情况
                                                                        大会情况
                                 以现场
 董事
                                 或通讯                   是否连续
 姓名      应参加     亲自                委托   缺席次                出席股东大
                                 方式亲                   两次未亲自
           董事会     出席                出席     数                    会的次数
                                 自参加                   参加会议
                                   次数
肖继辉       13         13        13       0        0        否            5

刘族兵       13         13        13       0        0        否            5

    此外,报告期内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共召开 11 次会议,其中 7 次审计委员会
会议,2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1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1 次战略委员会会议。
作为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的委员,我们参加了各自任期内的专业委员会会议,无
缺席会议情况。


    (二)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时刻关注公司在媒体、网络上披露的重要信息,及时掌握公
司信息披露情况,高度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此外,我们通过
会谈、电话等多种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掌
握公司经营及规范运作情况,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的管理状况、财务状况、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等重大事项,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促
进公司管理水平提升。在召开相关会议前,我们主动了解并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
的情况和资料,认真审阅会议文件,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和意见或建议,在此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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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我们的沟通交流,及时汇报公司生产经营及重大事项
进展情况,征求意见,听取建议,对我们提出的问题能够做到及时落实和纠正,
为我们更好的履职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和大力支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关联交易。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 2020 年度和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司先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
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等,以上对募集资金的
使用均履行决策程序且均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并购重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并购重组。


    (五)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2021 年 7 月正逢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换届,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8 日董事会换届完成,并同日由提名委员会提名高级管理人员名单,
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由工资和奖金等组成,并依据其所处岗位、工作年限、
绩效考核结果等确定,其薪酬考核结果和绩效薪酬报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
核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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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对公司 2021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名及薪酬方案进行了审核,认
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及任命、薪酬概况符合公司相关提名、薪酬与考核制
度的规定。因此,我们对高级管理人员提名及薪酬情况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六)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25 日披露 2020 年度业绩快报。具体情况详见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0 年度业绩快报公告》(公告编号:
2021-008)。
    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13 日披露 2021 年半年度业绩预告。具体情况详见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1 年半年度业绩预告的自愿性披
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39)。
    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2 日披露 2021 年度业绩预告。具体情况详见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1 年年度业绩预增公告》(公告编号:
2022-001)。
    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26 日披露 2021 年度业绩快报。具体情况详见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1 年度业绩快报公告》(公告编号:
2022-005)。


    (七)聘任或者更换会计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1 年度会
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提交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决定
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1 年审计机构。公司聘请
会计师事务所审议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相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


    (八)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公司拟以实施 2021 年度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
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6.00 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为 85,140,000 股,以此计算拟派发现金股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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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币 51,084,000 元(含税)。如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
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不变,相应调整现金分红总金额。
    我们认为: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体现了公司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的
重视,保障了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我们作为独立董事,同意此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尚需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九)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充分关注公司及股东作出的有关避免同业竞争、规范关联交
易、股份限售等承诺的履行情况。公司及控股股东的各项承诺均得以严格遵守,
未出现公司、控股股东违反承诺情况。


    (十)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公司上市后,我们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相关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上市公司信息披
露管理办法(2021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确保所披露信息符合真实、及时、准确、完整的要求,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和公
众股东的合法权益。


    (十一)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其配套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持续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执行与评价工作,推进企业内部控制
规范体系稳步实施。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存在内部控制执行等方面的重大缺陷。


    (十二)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2021 年,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 11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 7 次,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会议 2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 1 次,战略委员会会议 1 次,公司董事会及各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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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委员会的召集、召开程序、议案事项、决议执行情况均符合《公司法》、《公
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及各委员会运作程序合法、合
规、有效。


    (十三)开展新业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开展新业务。


    (十四)独立董事认为上市公司需予以改进的其他事项
    我们认为,公司运作规范、有效、制度健全,暂时没有公司需予以改进的事
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1 年度,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的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切实履行职责,参与了公司重大事项的
决策,审慎、认真地行使了各项权利,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了公司利益
和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2 年,我们将继续以忠实、勤勉为原则,积极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
同时,我们将进一步发挥业务专长,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发展提供
更多建设性意见,促进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以下无正文)


                                         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肖继辉、刘族兵
                                                       2022 年 3 月 29 日
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页无正文,为《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
报告》签字页)




独立董事:
                   肖继辉




                                                  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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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
报告》签字页)




独立董事:
                   刘族兵




                                                  时间: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