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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鼎通科技:2021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2022-03-30  

                        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各位股东: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18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2020 年 12 月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东莞市鼎通精密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等有关规定,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了审计监督职责。现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 2021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成员分别是肖继辉女士、许辉先生、
刘族兵先生,其中肖继辉女士、刘族兵先生为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
委员由具有会计专业资格的肖继辉女士担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二、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情况

    2021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七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1 年 1 月 20 日召开了 2020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
金的议案》、《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向银行申
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二)2021 年 4 月 21 日召开了 2021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
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三)2021 年 4 月 28 日召开了 2021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四)2021 年 8 月 16 日召开了 2021 年度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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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
案》、《关于公司 2021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五)2021 年 10 月 15 日召开了 2021 年度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六)2021 年 11 月 9 日召开了 2021 年度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1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七)2021 年 12 月 9 日召开了 2021 年度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使用闲置
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三、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公司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1、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监督并评估外部审计勤勉尽责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作为公司董事会聘
任的外部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专业化服务,有效发挥审计监督和专业服务职能。
2021 年 11 月 9 日召开 2021 年度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续聘 2021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报告期内,在对立信审计工作进行监督的基础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
为立信在审计工作中,严格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恪尽职守,
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表现出良好的职业素质,较好地完成了各项
审计任务。
    2、监督并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
    立信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审计人员具备审计工作所需的专业知识
和相关职业证书,所有职员未在公司任职,也未有除了法定审计必要费用外的任
何形式的经济利益。立信和公司不存在互相投资的的情况;不存在密切的经营关
系;审计小组成员和公司决策层之间也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指导内部审计和内部控制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内部审计的工作总结及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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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计划,积极督促公司内部审计严格按照内部审计计划执行,并对内部审计可持
续开展工作上提出了指导性意见。经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我们未发现内部审
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情况。


    (三)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阅了公司的 2020 年年度、2021 年一季度、
2021 年半年度和 2021 年 1-9 月的财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符合《会计法》、
《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欺诈、舞弊行为及重
大错报的情况,且公司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导致出
具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


    (四)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沟通桥梁作用,积极听取双方诉求及
意见,就审计计划、审计范围和审计方法等方面进行了三方的沟通协商,审计委
员会与公司内部、立信保持了持续、良好的沟通,关注相关审计工作的进展情况,
履行了协助公司审计工作顺利完成的各项职责。


    (五)监督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 2020 年度和 2021 年半年度募
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司先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
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等,以上
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均履行决策程序且均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和《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勤
勉尽责,较好地履行了各项职责。
    2022 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继续按照各项相关规定,严格行使相应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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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积极履行各项义务,强化职能,向董事会负责,促进公司发展,维护公司和
股东的利益。


         特此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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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2 年 3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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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签字页)




委员签字:
                   肖继辉




                                                  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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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签字页)




委员签字:
                   刘族兵




                                                  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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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签字页)




委员签字:
                     许辉




                                                  时间: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