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通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8-23
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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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鼎通科技”)于
2022 年 8 月 22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东
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制度,作为公司的
独立董事,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以下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调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的独立意
见
经审查《关于调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认为公司
本次调整有利于推进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工作的持续、顺利进行,符
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对该事项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调整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关于调整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具体事宜的议案》,认为公司本次调整有利于推进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
股票工作的高效、有序推进和顺利实施,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对
该事项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
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我们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修订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的独立意
见
经审查《关于修订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认为《东
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
稿)》综合考虑了行业发展现状和发展趋势、公司现状以及实际情况,符合公司
的长远发展目标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未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
我们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修订<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募集资
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关于修订<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募集资金投
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的议案》,认为公司本次调整有利于推进公司向特
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工作的持续、顺利进行,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董
事会对该事项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
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