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审核意见的通知 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证券法》《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 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本所有关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审核中心对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形成如下审核意见: 一、审核意见 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 请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二、落实问题 请发行人按照再融资监管的相关规定,规范本次发行股东大 会决议的有效期。 请保荐机构及律师发表核查意见。 请你公司对上述问题逐项落实并及时提交回复,本所将在收 到你公司落实意见回复后,提交中国证监会注册。 请你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临时公告义务。 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上市审核中心 二〇二二年八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