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鼎通科技 股票代码:688668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王成海 住所/通讯地址: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罗宏霞 住所/通讯地址: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 信息披露义务人三:东莞市鼎宏骏盛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通讯地址:东莞市东城街道东城中路南月德楼 A 座 206 室 信息披露义务人四:新余鼎宏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通讯地址:江西省新余市分宜县工业园管委会四楼 信息披露义务人五:新余鼎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通讯地址:江西省新余市分宜县工业园管委会四楼 股份变动性质:因股权激励计划归属、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被动稀释的影响,导 致最终持股比例减少超过 5% 签署日期:2022 年 12 月 19 日 1 声 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 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 则第 15 号》”)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 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准则第 15 号》的规定,本报告书 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 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 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 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 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所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 做出任何解释和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 8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9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12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13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4 第八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5 附表 ....................................................................................................... 19 3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上下文另有规定,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 本报告书 指 报告书》 鼎通科技、公司、 指 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上市公司、 鼎宏骏盛 指 东莞市鼎宏骏盛投资有限公司 新余鼎宏新 指 新余鼎宏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新余鼎为 指 新余鼎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王成海、罗宏霞、东莞市鼎宏骏盛投资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 新余鼎宏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新余鼎为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中国证监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元、万元 人民币元、万元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准则第 15 号》 指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次发行、本次向 本次拟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不超过 指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80,000.00 万元的行为 本报告书部分数据计算时需要四舍五入,故可能存在尾数差异,提请投资者 注意。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公司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如下: (一)东莞市鼎宏骏盛投资有限公司 名称 东莞市鼎宏骏盛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东莞市东城街道东城中路南月德楼 A 座 206 室(集群注册) 法定代表人 王成海 注册资本 100.00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1900MA510FM08T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经营范围 高科技项目投资、投资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期限 2017 年 11 月 10 日至长期 (二)王成海、罗宏霞 王成海,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住所/通讯地址:广东省东莞市长 安镇。 罗宏霞,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住所/通讯地址:广东省东莞市长 安镇。 (三)新余鼎宏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名称 新余鼎宏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地址 江西省新余市分宜县工业园管委会四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 王成海 投资总额 1,730.00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60521MA35LTWB4P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经营范围 制造业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服务(金融、证券、期 货、保险业务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 经营期限 2016 年 12 月 07 日至 2026 年 12 月 06 日 (四)新余鼎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名称 新余鼎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地址 江西省新余市分宜县工业园管委会四楼 法定代表人 王成海 投资总额 961.00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60521MA35LTWX4A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经营范围 制造业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服务(金融、证券、期 货、保险业务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期限 2016 年 12 月 07 日至 2026 年 12 月 06 日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负责人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负责人情况如下: 是否取得其他国 姓名 性别 国籍 长期居住地 家或地区的居留 权 王成海 男 中国 广东东莞 否 罗宏霞 女 中国 广东东莞 否 注:新余鼎宏新、新余鼎为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均为王成海先生。鼎宏骏盛的 实际控制人为王成海先生、罗宏霞女士。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的关系 6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 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 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7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权益变动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是因股权激励计划归属、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被动稀释综合因素影响,导致最终持股比例减少超过 5%。 二、未来十二个月股份增减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无增持或减持鼎通科 技股份的计划。如果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实际情况需要在未来12个月内进行前述 安排,则届时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法律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8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 52,280,609 股, 占本次权益变动前公司总股本 85,140,000 股的 61.40%,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具体 持股情况如下: 权益变动前所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持股比例 股份种类 股份数量(股) 王成海 3,630,776 4.26% 人民币普通股 罗宏霞 5,796,000 6.81% 人民币普通股 东莞市鼎宏骏盛 39,122,631 45.95% 人民币普通股 投资有限公司 新余鼎宏新投资 合伙企业(有限合 2,256,522 2.65% 人民币普通股 伙) 新余鼎为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 1,474,680 1.73% 人民币普通股 伙) 合计 52,280,609 61.40%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 52,308,609 股, 占公司权益变动后总股本 98,809,104 股的 52.93%,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具体持股 情况如下: 权益变动前所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持股比例 股份种类 股份数量(股) 王成海 3,658,776 3.70% 人民币普通股 罗宏霞 5,796,000 5.87% 人民币普通股 东莞市鼎宏骏盛 39,122,631 39.59% 人民币普通股 投资有限公司 新余鼎宏新投资 合伙企业(有限合 2,256,522 2.28% 人民币普通股 伙) 新余鼎为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 1,474,680 1.49% 人民币普通股 伙) 合计 52,308,609 52.93% - 二、权益变动方式 9 持股变动前 持股变动后 变动方 变动数 变动比 变动日期 持股数量 持股比 持股数量 持股比 式 量(股) 例(%) (股) 例 (股) 例 股权激 励归属 2022-9-27 52,280,609 61.40% 28,000 52,308,609 61.20% -0.20% 及被动 稀释 向特定 对象发 2022-12-16 52,308,609 61.20% 0 52,308,609 52.93% -8.27% 行被动 稀释 (1)2022年9月27日,公司完成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 一个归属并完成股份登记,公司总股本由85,140,000股变更至85,478,000股,具 体详见公司于2022年9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部分激励对象归 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公告编号:2022-057)。 (2)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2 年 10 月 9 日出具《关于同意东莞市 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2]2411 号),同意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 (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公司本次发行新增 13,331,104 股股份已于 2022 年 12 月 16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登记手 续。本次发行的新股登记完成后,公司增加 13,331,104 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公司总股本由 85,478,000 股增加至 98,809,104 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发行结果暨股本变动公告》(公告编号:2022-078)。 综上,因股权激励计划归属、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综合变动情况,信息披露 义 务 人 的 持 股 数 量 由 52,280,609 股 变 为 52,308,609 股 , 公 司 的 总 股 本 由 85,140,000股变为98,809,104股,进而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持股比例由61.40% 下降至52.93%。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存在权利限制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 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 10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为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员工或者其所控 制或委托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披露以下基本情况 (一)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种类、数量、比例以及其个人持股的种类、 数量、比例 股东名 本次权益变动后直接持股情况 职位 称 直接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王成海 董事长兼总经理 3,658,776 3.70% (二)是否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的情形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的情形。 (三)最近3年是否有证券市场不良诚信记录的情形 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3年不存在证券市场不良诚信记录。 11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除本次披露的权益变动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 6 个月内不存在买卖鼎通科技股份的情况。 12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 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为避免对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 信息,以及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 息。 13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3、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查文件备置地点 本报告书及备查文件备置于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14 第八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王成海 日期: 年 月 日 罗宏霞 日期: 年 月 日 15 第八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东莞市鼎宏骏盛投资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 王成海 日期: 年 月 日 16 第八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新余鼎宏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公章) 执行事务合伙人: 王成海 日期: 年 月 日 17 第八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新余鼎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公章) 执行事务合伙人: 王成海 日期: 年 月 日 18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 广东省东莞市 上市公司名称 上市公司所在地 股份有限公司 东城街道 股票简称 鼎通科技 股票代码 688668 王成海、罗宏霞、东 莞市鼎宏骏盛投资有 限公司、新余鼎宏新 广东省东莞 信息披露义务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市、江西省新 注册地 合伙)、新余鼎为投 余市分宜县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增加 减少 □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 变化 变化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无 其他股份数量发生 变化,持股比例发生 变化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 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 是 否 □ 是否为上市公司 是 否 □ 东 实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选) 继承 □ 赠与 □ 其他 因股权激励计划归属、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被动 稀释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 股)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 持股数量:52,280,609 股 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 持股比例:61.40% (以公司股权激励归属前股本 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 85,140,000 股为基数) 行股份比例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 变动后数量:52,308,609 股 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 变动后比例:52.93%(以公司最新股本 98,809,104 股为 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 基数 比例 变动数量:增加28,000股 变动比例:减少8.47%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 时间:2022 年 9 月至 2022 年 12 月 19 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 方式:股权激励计划归属、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被动稀 及方式 释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 来源 无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 拟于未来 12 个 是 □ 否 月内继续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 前 6 个 月 是 否在 是 □ 否 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 公司股票 20 (本页无正文,为《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之签章页) 王成海 罗宏霞 日期: 年 月 日 21 (本页无正文,为《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之签章页) 东莞市鼎宏骏盛投资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 王成海 日期: 年 月 日 22 (本页无正文,为《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之签章页) 新余鼎宏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公章) 执行事务合伙人: 王成海 日期: 年 月 日 23 (本页无正文,为《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之签章页) 新余鼎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公章) 执行事务合伙人: 王成海 日期: 年 月 日 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