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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盘科技: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2021-03-23  

                        证券代码:688676         证券简称:金盘科技          公告编号:2021-004



              海南金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改《公司章程》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南金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1
年3月1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
本、公司类型及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
公告如下:

    一、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公司类型的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海南金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94号文),同意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
通股(A股)股票4,257.00万股,由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
本次发行后,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38,313.00万元变更为42,570.00万元,公司
的股份总数由38,313.00万股变更为42,570.00万股,公司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
(中外合资,未上市)”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合资,上市)” (最终
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二、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首次
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在科创板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更好地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现拟将《海南金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名称变更为《海南金盘
 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并拟对《公司章
 程(草案)》中的有关条款进行相应修改,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三条 公司于【】年【】月【】日经中华人          第三条 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12 日经中华人民

民共和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共和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文注册,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       国证监会”) 证监许可[2021]94 号文注册,

人民币普通股【】万股;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 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4,257.00

【】文批准,公司股票于【】年【】月【】日         万股;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书[2021]96 号文批准,公司股票于 2021 年 3

                                                 月 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万元。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42,570.00 万

                                                 元。

第十九条 截至目前,公司股份总数为【】万          第十九条 截至目前,公司股份总数为

股,均为普通股。                                 42,570.00 万股,均为普通股。

第一百八十二条 并于 30 日内在《上海证券报》 第一百八十二条 并于 30 日内在至少任一法

等媒体上公告。                                   定媒体上公告。

第一百八十四条      公司分立,应当编制资产       第一百八十四条 公司分立,应当编制资产负

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 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

之日起 10 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 30 日内在《上     之日起 10 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 30 日内在

海证券报》等媒体上公告。                         至少任一法定媒体上公告。

第一百八十六条      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       第一百八十六条   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

资本决议之日起 10 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 30        资本决议之日起 10 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 30

日内在《上海证券报》等媒体上公告。               日内在至少任一法定媒体上公告。

第一百九十二条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        第一百九十二条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

10 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 60 日内在《中国证        10 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 60 日内在至少任

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   一法定媒体上公告。

报》等媒体上公告。

第二百零八条 本章程由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第二百零八条 本章程由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上   之日起生效并实施。

市之日起生效并实施。

      除以上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具体以市场监督
 管理部门登记为准。
      本次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改《公司章程》的事项,尚需提交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上述变更办理相关工商变
 更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海南金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 3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