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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盘科技: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2021-04-20  

                            证券代码:688676        证券简称:金盘科技         公告编号:2021-009



              海南金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海南金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17日召开
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
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
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
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
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
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
及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
确的同意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海南金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94 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
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4,257.00 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10.10 元,募集
资金总额为 429,957,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79,577,075.48 元后,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350,379,924.52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汇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中汇会验〔2021〕0625 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
储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武汉金盘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已与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及专户存储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海南金盘智
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海南金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
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以及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
会第七次会议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调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
集资金净额将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                                               调整前拟投入    调整后拟投入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号                                               募集资金金额    募集资金金额
       节能环保输配电设备智能
1                                    39,672.55       39,672.55       25,694.65
             制造项目
2       研发办公中心建设项目         14,426.12       14,426.12        9,343.34
             合计                    54,098.67       54,098.67       35,037.99

     公司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上述募投项目投资总额,不足部分公司
将通过自筹资金解决。

     三、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根据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部分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形。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
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使用用途、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及确保资金安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了提
高资金使用效率,利用公司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地实现公
司募集资金的保值增值,增加公司收益,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
不超过人民币 35,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
高、流动性好的、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
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
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四)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和决议有效期内行使投资决策权
并签署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专业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金额、
期间、选择产品/业务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
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
       (七)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优先用于补足募投
项目投资总额不足部分,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
于募集资金相关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
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
正常进行,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
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
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尽管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的现金管理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
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
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的措施
    1、为控制风险,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时,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
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
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明确投资产品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
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投资风险较小,在企业可控范围之内;
    2、公司财务部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
况,如评估发现或判断可能存在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盈利能力发生不利变化、投资
产品出现与购买时情况不符的损失等风险因素时,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严格控制
投资风险;
    3、公司现金管理投资品种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且投资产品不得用于
质押;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现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
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
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
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
不超过人民币 35,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
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不影响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
使用效率。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5,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金盘科技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
见,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等规定。
金盘科技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不
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
进行,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保荐机构对金盘科技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七、上网公告附件

    (一)《海南金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
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海南金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
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海南金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