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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盘科技:浙商证券关于金盘科技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2021-04-26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海南金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海南
金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盘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规
定,对金盘科技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
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海南金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94 号),金盘科技首次向社
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4,257.00 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10.10 元,
募集资金总额为 429,957,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79,577,075.48 元
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350,379,924.52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汇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中汇会验〔2021〕0625 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
储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武汉金盘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已与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及专户存储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海南金盘智
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海南金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
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以及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


                                     1
会第七次会议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调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
集资金净额将用于以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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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调整前拟投入    调整后拟投入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号                                                  募集资金金额    募集资金金额
         节能环保输配电设备智能
1                                       39,672.55       39,672.55       25,694.65
               制造项目
2         研发办公中心建设项目          14,426.12       14,426.12        9,343.34
               合计                     54,098.67       54,098.67       35,037.99

     公司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350,379,924.52 元。截至 2021 年 4 月 21 日,
公司尚未使用募集资金投入上述募投项目建设。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计划及项目的建设进度,公司在确保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并且
公司将随时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
户。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
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
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
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四、相关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2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
八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
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
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
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公司履行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监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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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已
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有利于解决公司暂时的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
务费用,符合股东和广大投资者利益;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仅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
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
换公司债券等交易,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
(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不超过 12 个月。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
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
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公
司的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本数)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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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盘科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
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规定。金盘科技使用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能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公司和全体
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金盘科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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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页无正文,为《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海南金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苗   淼             陆颖锋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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