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盘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09-09
海南金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在
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海南金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海南金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和审慎检验的基础上,对公司第二届董
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的有关事项进行了审核,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及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
我们认为,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及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
“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决定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及内部
投资结构。上述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用途及损害股东
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及内部投资结构事项。
(以下无正文,下接签署页)
(本页无正文,为《海南金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
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____________
赵纯祥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海南金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
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____________
高赐威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