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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盘科技: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2-10  

                                     海南金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海南金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作为海南金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
董事,我们本着谨慎原则,认真审阅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文件,基
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桂林君泰福电气有限公司提供银行授信担保的议
案》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桂林君泰福电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桂林君泰福”)授
信提供担保,是为满足子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桂林君泰福向金融机构申请
综合授信额度是为满足其数字化转型,属于正常商业行为。公司提供担保的对象
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资产信用状况良好,公司对被担保公司具
有控制权,担保风险可控。本次对外担保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有关法
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对公司财
务状况产生不良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二、《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金盘电气集团(上海)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
    金盘电气集团(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金盘”)向金融机构申请
综合授信额度是为满足其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资金需要、保证业务顺利开展而进
行,属于正常商业行为。公司提供担保的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
司,资产信用状况良好,公司对被担保公司具有控制权,担保风险可控。本次对
外担保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不良影响,亦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为全
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以下无正文,下接签署页)
(本页无正文,为《海南金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
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____________

                      赵纯祥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海南金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
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____________

                      高赐威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