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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盘科技: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海南金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前次募集资金部分投资项目投资总额和内部投资结构的核查意见2022-05-17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海南金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调整前次募集资金部分投资项目投资总额和内部投资结构
                              的核查意见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海南金
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盘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规定,对金盘科技
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和内部投资结构的
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海南金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94 号),金盘科技首次向社
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4,257.00 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10.10 元,
募集资金总额为 429,957,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79,577,075.48 元
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350,379,924.52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汇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中汇会验〔2021〕0625 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
储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武汉金盘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已与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及专户存储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海南金盘智
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1
      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总额和内部投资结构调整的原因及说明

      于节能环保输配电设备智能制造项目(以下简称“节能环保输配电设备项目”)
拟与智能装备制造项目-储能系列产品数字化工厂建设项目(武汉)(以下简称“武
汉储能数字化工厂项目”)共用地下车库、宿舍楼、食堂和连廊等设施,上述共用设
施的建造成本拟在节能环保输配电设备项目与武汉储能数字化工厂项目之间按照
项目投产后员工人数相对比例进行分摊。因此,节能环保输配电设备项目新增地下
车库、宿舍楼、食堂和连廊的部分建造成本,项目投资总额增加 9,784.74 万元,其
中建筑工程费、预备费分别增加 9,687.86 万元、96.88 万元。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总额和内部投资结构调整情况

      (一)前次募投项目投资总额的调整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投入 IPO 募集         调整前      调整后
                项目名称                                                       差异金额
 号                                  资金金额          投资总额    投资总额
  1      节能环保输配电设备项目        20,611.87       39,672.55   49,457.29    9,784.74
  2       研发办公中心建设项目         14,426.12       14,426.12   14,426.12           -
               合计                    35,037.99       54,098.67   63,883.41    9,784.74

      前次募投项目之节能环保输配电设备项目投资总额由 39,672.55 万元调整为
49,457.29 万元,增加 9,784.74 万元;该项目拟投入 IPO 募集资金金额不变,仍为
20,611.87 万元,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低于项目投资总额,不足部分公司将通过自筹
资金解决。
      前次募投项目之研发办公中心建设项目投资总额不调整。
      (二)节能环保输配电设备智能制造项目调整后的内部投资结构的具体情
况如下:
                                                                               单位:万元
 募投项目                              调整前             调整后
                      项目                                                 增减情况
   名称                            项目投资金额         项目投资金额
             1.建筑工程费               17,069.53            26,757.39          9,687.86
 节能环保    其中:厂房                 17,069.53            17,069.53                 -
 输配电设           地下车库                       -         5,635.78           5,635.78
 备项目
                    宿舍、食堂、
                                                   -         4,052.08           4,052.08
             连廊

                                        2
 募投项目                             调整前           调整后
                   项目                                              增减情况
   名称                           项目投资金额       项目投资金额
            2.设备购置费                16,186.00        16,186.00              -
            3.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1,097.48         1,097.48              -
            4.预备费用                      820.55          917.43         96.88
            5.铺底流动资金               4,498.99         4,498.99              -
                   合计                 39,672.55        49,457.29      9,784.74
注: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四、调整前次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和内部投资结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调整节能环保输配电设备智能制造项目的投资总额和内部投资结构,
系对该项目与武汉储能数字化工厂项目共用的车库、宿舍、食堂、连廊的建造成本
进行分摊,前次募投项目实际建设内容及项目产能均未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前次募
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也未取消前次募投项目和实施新项目,不存在变相改变前次募
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15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
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前次募集资金部分投资项目投资总额和内部投资
结构的议案》,同意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对
前次部分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和内部投资结构进行相应调整。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
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金盘科技调整前次部分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和内部投资结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
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批程
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金盘科技调整前次部分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和内部投资结构
事项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前次募投项目的正常
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3
   综上,保荐机构对金盘科技调整前次部分前次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和内部投资结
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4
(此页无正文,为《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海南金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调整前次募集资金部分投资项目投资总额和内部投资结构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苗   淼             陆颖锋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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