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盘科技: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智能制造整体解决方案总承包合同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2022-06-28
证券代码:688676 证券简称:金盘科技 公告编号:2022-062
海南金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智能制造整体解决方案总承包
合同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合同类型:销售合同,智能制造整体解决方案总承包合同(以下简称:
“合同”或“本合同”);
合同金额:人民币 13,128.62 万元(含税);
合同生效条件: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合同履行期限:按照合同规定期限内交货;
对上市公司当期业绩的影响:对公司 2022 年度经营业绩无重大影响,若
本合同顺利履行,将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风险提示:在合同履行期间如遇行业政策调整、市场环境变化、新冠疫
情影响等不可预测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可能会影响最终执行情况。
一、 审议程序情况
海南金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海南同
享数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享数字科技”)近日与吉安伊戈尔磁电科技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伊戈尔磁电科技”)签订了为伊戈尔磁电科技提供智能制
造整体解决方案总承包的销售合同,合同金额为 13,128.62 万元(含税)。本合
同为公司日常经营性合同,公司已履行了签署该合同的内部审批程序。根据《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无需提交公司董事
会、股东大会审议。
二、 合同标的和对方当事人情况
(一)合同标的情况
同享数字科技为伊戈尔磁电科技提供智能制造整体解决方案总承包,内容包
括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伊戈尔”)募投项目——“光伏发电并
网设备智能制造项目”厂房二的专机设备、数字化产线、辅助设备、系统软件等
提供及安装服务,合同金额为13,128.62万元(含税)。
(二)合同对方当事人情况
1、 企业名称:吉安伊戈尔磁电科技有限公司
2、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3、 法定代表人:肖俊承
4、 注册资本:15,000万元人民币
5、 成立日期:2018年7月30日
6、 住所:江西省吉安市吉安县工业园朝阳路与盘龙路交叉西南角
7、 经营范围:变压器及组件、电源类、灯具类产品研发、生产、销售;货
物和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 主要股东: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
9、 伊戈尔磁电科技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10、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的业务往来:2021年,伊戈尔磁电科技与同享数字科
技签订采购合同14,759.5万元(含税),不含税金额为13,152.29万元,不含税金
额占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比例为3.98%。2022年1月1日截至本公告披露
日,伊戈尔磁电科技与同享数字科技签订采购合同2,370.1万元(含税)(不含本
次合同金额)。
三、 合同主要条款
交易双方: 甲方(买方):吉安伊戈尔磁电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卖方):海南同享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1、 合同金额:13,128.62万元(含税)。
2、 支付方式及支付进度安排: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5%作为预付
款,硬件设备、软件系统交付时支付30%,硬件设备、软件系统验收合格后支付
30%;质保期满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质保金。
3、 履行地点和方式、履行期限:
1) 合同交货地点:江西省吉安市吉安县工业园朝阳路与盘龙路交叉西南角。
2) 合同交货时间:硬件设备于 2023 年 5 月 5 日前所有硬件设备安装就位完
毕并且全部开始测试并初步运行;数字化产线设备于 2023 年 3 月 11 日
前所有硬件设备安装就位完毕并达到初步运行条件。软件系统于 2023
年 2 月 12 日前所有系统功能应该完成并配合硬件设备调试;工辅及 IT
设施于 2023 年 1 月 13 日前所有系统功能应该完成并配合硬件设备调试。
产线系统联调及试运行于 2023 年 7 月 30 日前试运行结束并达到正常运
行状态。
4、 合同生效条件和时间: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5、 合同签署时间和地点:双方于近日在江西吉安签署了该合同。
6、 违约责任:
1) 本合同执行期间,如果乙方提供的软硬件产品有缺陷或技术文件有错误
和疏忽,或者由于乙方技术开发人员指导错误和疏忽,造成返工、设备
报废,乙方立即无偿换货和修理。如需换货,由乙方负担由此产生的到
安装现场换货的一切费用,换货或修理期限应不迟于甲方通知之日起 20
日内,对于不能在上述期限内修理或调换的设备,可经甲方特殊允许另
行商定期限。乙方可委托甲方认可的第三方在现场进行损坏设备的修理,
其质量和费用由乙方负责。
2) 由于乙方软硬件质量问题而导致甲方项目不能按期投运,每影响一周,
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延误部分设备总价 0.5‰的违约金。乙方支付全部违约
金或者乙方提供的满意的替换件/解决方案被甲方接受之日,即为甲方认
为设备可以初步验收,按照以上累计计算的最大违约金总金额将不超过
合同总价的 1%。
3) 甲方有义务为乙方提供现场施工时所必要的水、电、气、办公场所、食
宿等相关条件,避免因甲方现场条件不到位,引起乙方无法按期完成施
工或造成乙方多次重复进场,由此引起乙方逾期交货的,乙方不承担责
任,甲方不得对乙方进行罚款。
7、 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执行过程有如有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若协商
无果,任何一方可提交到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进行诉讼。
四、 合同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1、 本次合同顺利签署,体现了公司在数字化工厂整体解决方案技术上日趋成
熟,展现了公司在智能制造领域的技术研发优势和技术创新能力,进一步提
升了公司在智能制造领域的市场影响力和核心竞争力。
2、 本合同含税金额为13,128.62万元,不含税金额为11,662.51万元,不含税金额
占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比例为3.53%,将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产生
积极影响。
3、 本合同的履行不会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履行
本合同而对交易对方形成依赖。
五、 合同履行的风险分析
本合同已对合同金额、供货内容、交付周期、结算方式、生效条件、违约责
任等内容做出了明确约定,合同双方亦均具有履约能力,但因合同履行期较长、
金额较大,在合同履行期间如遇行业政策调整、市场环境变化、新冠疫情影响等
不可预测或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可能会影响最终执行情况。
特此公告。
海南金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6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