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盘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8-30
海南金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海南金盘智能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作为海南金
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谨慎原则,
认真审阅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文件,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
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
案》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
公司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
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
的情况,我们一致同意《关于公司<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二、《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是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
营业务为依托,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运用外汇套期保值工具规避或降
低汇率风险,减少汇兑损失,控制经营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以下无正文,下接签署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