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金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海南金盘智能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作为海南金 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谨慎原则, 认真审阅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文件,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 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项议案前取得了我们的事前认可,在审议上述议案时, 无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关联 交易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交易价格合理、公允,属于正常的业务往来,有利于公 司目前的生产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 此,我们同意《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以下无正文,下接签署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