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盘科技: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海南金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2022-11-15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海南金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海南
金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盘科技”或“公司”)持续督导的保
荐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
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
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规定,对金盘科技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
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增加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本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调增情况
单位:万元
日常关联交 日常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类
关联人 易预计金额 预计金额(调增
别
(调增前) 后)
向关联人销 为恒金盘储能技术(上海)有限公司 5,000 5,000
售产品、商 武汉武缆和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800
品 小计 5,000 5,800
为恒金盘储能技术(上海)有限公司 - 300
向关联人提
武汉武缆和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200
供劳务
小计 - 500
合计 5,000 6,300
(二)本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公司对 2022 年 10 月 10 日至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期间与关联方的
交易情况进行了预计,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本年年初至
2022 年 10 上年
本次增 占同类 占同类
关联交 月 9 日与关 实际
关联人 加后预 业务比 业务比 增加原因
易类别 联人累计已 发生
计金额 例(%) 例(%)
发生的交易 金额
金额
为恒金盘储能技术
向关联 5,000 15.39 203.54 - -
(上海)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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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销售 根据业务发
武汉武缆和峰新能
产品、商 800 2.72 - - - 展需求,增
源科技有限公司
品 加业务合作
小计 5,800 - 203.54 - -
根据实际生
为恒金盘储能技术 产经营需
300 1.02 - - -
(上海)有限公司 要,新增关
向关联
联交易
人提供
根据业务发
劳务 武汉武缆和峰新能
200 0.68 - - - 展需求,增
源科技有限公司
加业务合作
小计 500 - - - -
合计 6,300 - 203.54 - -
注:以 2021 年度经审计同类业务发生额为分母计算预计金额占同类业务比例。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为恒金盘储能技术(上海)有限公司
1、关联人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为恒金盘储能技术(上海)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合资)
法定代表人:徐源远
注册资本:1,285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2 年 1 月 24 日
住所:上海市嘉定区安亭镇墨玉路 185 号 1 层 J5143 室
主要办公地点:上海市嘉定区安亭镇墨玉路 185 号 1 层 J5143 室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
让、技术推广;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电池销售;光
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软件销售;智能控制系统集成;信
息系统集成服务;电机及其控制系统研发;储能技术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
验发展;机械设备研发;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
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江苏为恒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为恒”)持股 100%。
为恒金盘储能技术(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恒金盘”)成立时间未
满一年,暂无财务数据,其控股母公司瑞东电能投资有限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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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为 4,603.62 万元,
净资产为-7.29 万元,2021 年度营业收入为 0 万元,净利润为-7.29 万元。
2、关联关系说明
为恒金盘原为公司参股子公司,且公司曾委派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黄道军担任
为恒金盘董事,2022 年 11 月,公司将为恒金盘 29.9611%股权转让给江苏为恒,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认定为公司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为恒金盘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资信情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关联
交易属于双方正常经营所需,公司将就本次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与为恒金盘
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二)武汉武缆和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1、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武汉武缆和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港澳台投资、非独资)
法定代表人:吴卓
注册资本:1,4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2 年 3 月 4 日
住所: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经济开发区文化路旁大桥现代产业园办公楼 812
室
主要办公地点: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经济开发区文化路旁大桥现代产业园办
公楼 812 室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建设工程施
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
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
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太阳能发电技术
服务;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太阳能热发电装备销售;风
电场相关装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
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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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股东:天津巨益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持股 95%,威海晶能投资有限公司持
股 5%。
武汉武缆和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成立时间未满一年,暂无财务数据,其控
股股东天津巨益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为 6,332.37 万元,净资产为 3,998.85 万元,2021
年度营业收入为 6,822.67 万元,净利润为 185.28 万元。
2、关联关系说明
武汉武缆和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原为公司全资子公司,2022 年 8 月转让
给威海晶能投资有限公司,在转让后 12 个月内,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认定为公司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武汉武缆和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资信情况良好,具
备良好的履约能力。关联交易属于双方正常经营所需,公司将就本次预计发生的
日常关联交易与武汉武缆和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并严格
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日常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本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主要为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及提供劳务,
定价依据成本加成,并参照同期公司销售给非关联第三方同类型的产品价格,双
方在遵循自愿、公平、合理的基础上进行协商确定,关联交易定价公平、合理。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将在上述预计的范围内,按照业务实际开展情况与关联人签署具体的关
联交易协议或合同,双方均将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条款行使相关权利、履行相关义
务。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调整与关联人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基于正常的业务往来,有利于根据各
方的资源优势合理配置资源,符合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上述关联交易均由交易
双方根据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进行,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无不利影响。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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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业务或收入、利润来源不依赖相关关联交易,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主要
业务的独立性造成影响,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五、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2 年 10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
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合计为 5,000 万元。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本次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发表了明确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2022 年 11 月 14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增加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根据法律及《海南金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对关联交易的有关规定,公司无关联董事
需要回避表决,表决结果:6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表决通过。该项议
案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同日,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增加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
计的议案》,公司无关联监事需要回避,表决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表决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本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发表了明确的事前认可
及独立意见,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就该议案发表了书面审核意见。
在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前,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事前沟通,
并出具了如下事前认可意见:公司本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是基于公司
实际生产经营需要所发生的日常商业行为,交易遵循了客观、公平、公允的原则,
关联交易的定价采用成本加成法,并参照销售给非关联第三方同类型的产品价格,
定价公允、合理,符合公司的根本利益,没有损害公司股东的利益。同意将该议
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项议案前取得了我们的事前认可,
在审议上述议案时,无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公司本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交易价格合理、
公允,属于正常的业务往来,有利于公司目前的生产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关于增加公司日常关联交
易预计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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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书面审核意见:公司本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
是基于公司日常经营需要而进行的业务,交易定价符合公平合理的原则,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
事会审议。
本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须
回避表决。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
事已就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已履行必要的审议程序,该
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公司上述调整预计关联交易额度事项均为公司正常
生产经营所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未发现损害上市公司
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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