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或“保荐机构”)作为 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泰新光”或“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对海泰新光 2021 年度募集资 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委员会 2020 年 9 月 29 日审核同意,并经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1 年 1 月 12 日《关于同意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90 号)核准,同意海 泰新光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1,780,000 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35.76 元/股。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778,852,800.00 元,扣减承销费(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61,529,371.20 元,以及其他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23,807,177.13 元 后 ,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人 民 币 693,516,251.67 元 。 实 际 到 账 金 额 人 民 币 717,323,428.80 元,包括尚未划转的发行费用人民币 23,807,177.13 元。上述 募集资金于 2021 年 2 月 22 日到位,并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验并出具了安永华明(2021)验字第 61544479_J03 号验资报告验证。 截 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 海 泰 新 光 已 使 用 上 述 募 集 资 金 人 民 币 182,045,664.18 元,划转发行费用人民币 24,266,041.32 元,收到募集资金银 行存款利息收入、现金管理投资收益扣减手续费净额为人民币 13,423,038.05 元,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524,434,761.35 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切实保护投资 1 者利益,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 等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将募集资 金存放于董事会批准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集中管理,公司按规定要求管理和 使用募集资金。 (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签订情况 2021 年 2 月,公司和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 机构”)分别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青岛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崂山支行 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2021 年 3 月 26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 司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青岛奥美克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 美克”)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户,淄博海泰新光 光学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淄博海泰”)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青岛分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户。2021 年 3 月 25 日,公司、奥美克和保荐机构与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淄博 海泰和保荐机构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 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上述已签订的《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与《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不存 在重大差异。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严格遵照制度及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约定执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余额 序号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元) 青岛海泰新光科 招商银行青岛 1 532904052010516 65,584,217.90 技股份有限公司 分行营业部 青岛海泰新光科 青岛银行崂山 2 802020200929467 59,889,725.34 技股份有限公司 支行 青岛海泰新光科 浦发银行青岛 3 69010078801500004570 198,028,806.05 技股份有限公司 分行营业部 2 募集资金余额 序号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元) 青岛海泰新光科 北京银行青岛 4 20000046949900039274584 91,985,871.58 技股份有限公司 分行营业部 青岛奥美克医疗 招商银行青岛 5 532905449910808 22,327,524.83 科技有限公司 分行 淄博海泰新光光 浦发银行青岛 6 69010078801500004635 86,618,615.65 学技术有限公司 分行 合计 524,434,761.35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1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1“募集资金使 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拟用募集资金投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 序号 项目名称 资额(万元) 金额(万元) 1 内窥镜医疗器械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44,519.42 1,279.53 2 研发及实验中心建设项目 17,836.00 4,439.02 3 青岛内窥镜系统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10,683.63 2,967.94 4 营销网络及信息化建设项目 10,198.00 142.44 合计 83,237.05 8,828.93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海泰新光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以自筹资金对内 窥镜医疗器械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研发及实验中心建设项目、青岛内窥镜系统生 产基地建设项目及营销网络及信息化建设项目,投入金额共计人民币 8,828.93 万元。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发行银行/ 金额 预期年化 产品名称 产品类型 认购日 到期日 券商 (万元) 收益率 东海证券龙融 51 号收 本金保障型收益 东海证券 6,700.00 3.70% 2021-4-21 2021-12-22 益凭证 凭证 东海证券龙融 51 号收 本金保障型收益 东海证券 8,000.00 3.70% 2021-4-21 2021-12-22 益凭证 凭证 “银河金山”收益凭证 本金保障型固定 银河证券 19,000.00 3.35% 2021-4-8 2021-12-22 8101 期 收益类收益凭证 3 发行银行/ 金额 预期年化 产品名称 产品类型 认购日 到期日 券商 (万元) 收益率 国泰君安 国泰君安证券睿博系列 本金保障型 7,000.00 3.15% 2021-4-26 2021-12-9 证券 尧睿 21022 号收益凭证 “银河金山”收益凭证 本金保障型固定 银河证券 6,000.00 3.25% 2021-5-24 2021-12-20 8451 期 收益类收益凭证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海泰新光及下属子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闲置募集 资金规模为人民币 46,700 万元。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海泰新光及下属子公 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计提的投资收益总额为人民币 1,055.76 万 元。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 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 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无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情况,也没有对外转让 或者置换募投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 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海泰新光 2021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4 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使用。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海泰新光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 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综上,保荐机构对海泰新光 2021 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5 附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 69,351.63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0,976.11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0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8,204.57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00% 已变更项 截至期末累计投 项目达到 项目可行 募集资金 截至期末 截至期末投 本年度 是否达 目,含部 调整后投 本年度投 入金额与承诺投 预定可使 性是否发 承诺投资项目 承诺投资 累计投入 入进度(%) 实现的 到预计 分变更 资总额 入金额 入金额的差额 用状态日 生重大变 总额① 金额② ④=②/① 效益 效益 (如有) ③=②-① 期 化 青岛内窥镜系统生产 否 10,683.63 10,683.63 5,991.09 7,561.91 -3,121.72 70.78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否 基地建设项目 青岛研发及实验中心 否 17,836.00 17,836.00 4,495.26 8,844.04 -8,991.96 49.59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否 建设项目 青岛营销网络及信息 否 10,198.00 10,198.00 130.42 269.08 -9,928.92 2.64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否 化建设项目 淄博内窥镜医疗器械 否 44,519.42 44,519.42 359.34 1,529.54 -42,989.88 3.44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否 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 否 3,000.00 3,000.00 - - -3,000.00 0.00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否 合计 - 86,237.05 86,237.05 10,976.11 18,204.57 -68,032.48 21.11 - - - - 6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 不适用 (分具体募投项目) 项目可行性发生 不适用 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海泰新光募集资金实际到位 之前以自筹资金对内窥镜医疗器械生产基地建设项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目、研发及实验中心建设项目、青岛内窥镜系统生产 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基地建设项目及营销网络及信息化建设项目,投入金 额共计人民币 8,828.93 万元。 用闲置募集资金 不适用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海泰新光及下属子公司进行 现金管理的闲置募集资金规模为人民币 46,700 万元。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海泰新光及下属子公司使用 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计提的投资收益总额为人 民币 1,055.76 万元。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 不适用 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 不适用 原因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无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