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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泰新光: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2022-07-29  

                        证券代码:688677                                      证券简称:海泰新光




           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海泰新光
股票代码:688677


信息披露义务人 1:上海德丰杰龙升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地址:上海市金山区山阳镇浦卫公路 16393 号 3 幢 A158 室
通讯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南京西路 1717 号会德丰国际广场 3102 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德丰杰龙升创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信息披露义务人 2:海南德慧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海南德
慧私募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滨海街道滨海大道 32 号复兴城 A1 区 A5002-891 号
通讯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滨海大道 32 号复兴城 D2 区 115 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海南德慧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信息披露义务人 3:李广新
通讯地址:上海市静安区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2022 年 7 月 28 日
                                      1
                            信息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是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
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
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
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
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
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
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
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
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
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
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 ............................................................................................................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 8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9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11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2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申明 .................................................................................................. 13
第八节            备查文件 ...................................................................................................................... 14
附表 ................................................................................................................................................. 15




                                                                           3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上市公司、公司、
                    指   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海泰新光

信息披露义务人 1/
                    指   上海德丰杰龙升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德丰杰

信息披露义务人 2/        海南德慧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
                    指
      德慧投资           伙)— 海南德慧私募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信息披露义务人 3    指   李广新

                         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
报告书、本报告书    指
                         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减持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
  本次权益变动      指
                         限公司股份的权益变动行为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


一、信息义务披露人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 1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上海德丰杰龙升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地址              上海市金山区山阳镇浦卫公路 16393 号 3 幢 A158 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        上海德丰杰龙升创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注册资本              2 亿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116055911143R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创业投资(除金融、证券等国家专项审批项目),投资
经营范围              咨询(除经纪)。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期限              2012-11-01 至 2022-10-31

2、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是否取得其
                                                              他国家和地
  姓名        性别        职务            国籍   长期居住地       区的永
                                                                久居留权
                     执行事务合伙人
 李广新        男                         中国      上海          否
                         委派代表

3、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的其他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
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 2
1、基本情况
                      海南德慧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名称
                      — 海南德慧私募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
                     (原名为深圳德慧九方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广州德慧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滨海街道滨海大道 32 号复兴城 A1
注册地址
                     区 A5002-891 号
执行事务合伙人       海南德慧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资本             5,160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101MA5D11JFXL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
                     (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
经营范围             从事经营活动)(一般经营项目自主经营,许可经营项
                     目凭相关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期限             2019-10-30 至 2024-10-30

2、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是否取得其
                                                              他国家和地
  姓名       性别         职务            国籍   长期居住地       区的永
                                                                久居留权
                    执行事务合伙人
 李广新       男                          中国      上海          否
                        委派代表

3、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的其他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
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 3

自然人名称           李广新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             21020419631102****

通讯地址             上海市静安区

                                      6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
                   否
者地区的居留权

2、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的其他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
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二、信息义务披露人之间的关系
    德丰杰、德慧投资系同一控制下的投资机构,李广新先生为德丰杰、德慧投资
的实际控制人,构成一致行动人关系。




                                     7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因自身资金需求减持公司股份。


二、信息披露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的减持计划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将继续履行本轮股份减持计划,且不排
除在未来十二个月内继续减持其在上市公司股份的可能,且暂无增持计划。若发生
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




                                     8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7,117,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8.1823%。
    公司 2022 年 3 月 12 日披露了《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
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2-004):因自身资金需求,德丰杰及其一致行动人德慧
投资、海南德鼎创新投资有限公司(原名为广州德鼎创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德鼎投资”)拟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不超
过 11,218,80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2.8981%。
    公司 2022 年 3 月 18 日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超过 1%的提示性
公告》(公告编号 2022-005),德丰杰及其一致行动人德慧投资、德鼎投资通过大宗
交易减持股份 1,290,0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4831%,德鼎投资不再持有公司股
份,受让人李广新先生为公司股东德丰杰、德慧投资的实际控制人,构成一致行动人
关系。
    公司 2022 年 7 月 1 日披露了《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
告》及《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
号:2022-037),德丰杰及其一致行动人德慧投资、李广新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
方式减持公司股份达到 5%,减持后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7,117,000 股,占公司股份总
数的比例为 8.1823%。
    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上述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本次权益变
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4,348,95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9999%。


二、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在 2022 年 7 月 6 日到 2022 年 7 月 28 日期间,信息披露人通过集中竞价及大
宗交易的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2,768,05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1824%。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股份种类   减持数量     减持比例
                        2022年7月7日-        人民币
 德慧投资   大宗交易                                    637,000     0.7324%
                        2022年7月14日        普通股

                                        9
                          2022年7月6日-        人民币
  德丰杰     集中竞价                                     2,131,050    2.4500%
                          2022年7月28日        普通股
                                                   合计   2,768,050    3.1824%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人持有本公司股份变化情况如下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                占总股本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德丰杰     无限售流通股      3,250,400        3.7370%   1,119,350     1.2869%

 德慧投资    无限售流通股      2,576,600        2.9623%   1,939,600     2.2299%

  李广新     无限售流通股      1,290,000        1.4831%   1,290,000     1.4831%

            合计               7,117,000        8.1823%   4,348,950     4.9999%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数量由 7,117,000 股
减少至 4,348,950 股,持股比例由 8.1823%减少至 4.9999%,降至公司股份总股数 5%
以下。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权利受限情况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所涉股份不存在质押、查封
或冻结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10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前 6 个月内通过证券交
易系统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信息披露义务人 1:德丰杰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股份种类    减持数量    减持比例
                        2022年5月11日-         人民币
             大宗交易                                     750,000     0.8623%
 权益变动                2022年6月30日         普通股
   明细                 2022年5月10日-         人民币
             集中竞价                                     1,999,600   2.2989%
                         2022年6月30日         普通股
                                                   合计   2,749,600   3.1612%


    信息披露义务人 2:德慧投资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股份种类    减持数量    减持比例
                        2022年4月27日-         人民币
             大宗交易                                     729,600     0.8388%
 权益变动                2022年6月30日         普通股
   明细                  2022年5月9日-         人民币
             集中竞价                                     869,800     1.0000%
                          2022年6月6日         普通股
                                                   合计   1,599,400   1.8388%


    信息披露义务人 3:李广新

 股东名称    增持方式      增持时间           股份种类    增持数量    增持比例
 权益变动                                      人民币
             大宗交易   2022年3月17日                     1,290,000   1.4831%
   明细                                        普通股
                                                   合计   1,290,000   1.4831%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13 日、2022 年 6 月 7 日和 2022 年 6 月 29 日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超过 1%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25、2022-
031、2022-036),于 2022 年 6 月 18 日披露的《股东减持股份时间过半暨减持进展公
告》(公告编号:2022-032)以及于 2022 年 7 月 1 日披露的《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及《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权益变
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37)。
                                         11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
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被披露而未
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12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申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
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1:上海德丰杰龙升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盖章)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签章):______________




 信息披露义务人 2:海南德慧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海南德慧私募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盖章)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签章):______________




                                       信息披露义务人 3(签字):李广新


                                                        ______________




                                                日期:2022 年 7 月 28 日




                                 13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备查文件备置地点
    本报告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以供投资者查询。




                                 14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青 岛 海 泰 新 光 科 技 股 上市公司所
上市公司名称                                            山东省青岛市
               份有限公司                  在地

股票简称       海泰新光                    股票代码     688677

               上 海 德 丰 杰 龙 升 创 业 信息披露义
信息披露义务                                    上海市金山区山阳镇浦卫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务人 1 注册 公路16393号3幢A158室
人 1 名称
               伙)                 地
               海南德慧私募股权投
               资 基 金 管 理 合 伙 企 业 信息披露义 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滨海
信息披露义务
               (有限合伙)—海南德 务人 2 注册 街道滨海大道32号复兴城
人 2 名称                                            A1区A5002-891号
               慧私募基金合伙企业 地
               (有限合伙)
                                           信息披露义
信息披露义务
               李广新                      务人 3 通讯 上海市静安区
人 3 名称
                                           地址

               增加     □   减少          有无一致行
拥有权益的股                                            有         无       □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 动人
份数量变化
               化     □



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
人是否为上市                               务人是否为
               是     □      否                        是   □        否   
公司第一大股                               上市公司实
东                                         际控制人




                                      15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权益变动方式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可多选)
                 继承     □            赠与     □
                 其他      (大宗交易)



信息披露义务
人 披 露 前 拥 有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权益的股份数
量 及 占 上 市 公 持股数量:       7,117,000
司已发行股份
比例             持股比例:        8.1823%




本 次 权 益 变 动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后,信息披露义 变动数量:          2,768,050
务 人 拥 有 权 益 变动比例:       3.1824%
的 股 份 数 量 及 变动后数量: 4,348,950
变动比例         变动后比例: 4.9999%




信息披露义务
                 是            (未来 12 个月内如有减持计划,将严格执行相关法律、
人是否拟于未
                 法规的规定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来 12 个月内继
                 否     □
续减持




                                        16
信息披露义务
人在此前 6 个月
是否在二级市 是      否    □
场买卖该上市
公司股票




                      17
(本页无正文,为《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的
签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 1:上海德丰杰龙升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盖章)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签章):______________




 信息披露义务人 2:海南德慧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海南德慧私募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盖章)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签章):______________




                                        信息披露义务人 3(签字):李广新


                                                         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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