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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优新材: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1-04-07  

                        证券代码:688680           证券简称:海优新材      公告编号:2021-019

                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 年 4 月 6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龙东大道 3000 号 1
幢 A 楼 909 室,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
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1

普通股股东人数                                                      11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39,684,524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39,684,524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
                                                               47.2322
例(%)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47.2322


(四)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9 人;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董事长、董事会秘书李晓昱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
   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
   记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票数
                                                          (%)              (%)
普通股                  39,684,524 47.2322            0       0          0       0


(二)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 1 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
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

   律师:张骐、薛洁琼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公司法》等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
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