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海优新材: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2021-04-28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上海海优

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优新材”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科创板上市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7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

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 2021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为 5,000.00 万元,关联董事李民、李晓昱、齐明回

避了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该方案。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尚需要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在董事会审议该议案之前审阅了议案内容,并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

下:公司 2021 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为公司正常的业务需要,相关

交易遵循协商一致、公平交易的原则。各项关联交易均按照公允的定价方式执行,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关联交易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

不会产生任何不利影响,公司的主营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因此,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1
                                      2020 年        2020 年实际   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金额差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预计金额        发生金额           异较大的原因
                                                                   公司产能增加,可自行满足
     向关联人采购
                                             2,000             -   北方客户订单需求,未通过
     原材料及胶膜
                        邢台晶龙光                                     关联方邢台晶龙采购
     向关联人销售       伏材料有限                                 邢台晶龙直接通过设备厂商
     生产设备及原       公司(以下           5,000      1,695.39     购买设备,未通过公司购
         材料           简称“邢台                                   买,仅向公司购买原材料
                          晶龙”)                                 关联方扩产后自身产能已满
     向关联人销售
                                             4,000             -   足客户订单需求,不再通过
     胶膜等产品
                                                                       公司购买胶膜产品
          合计              -               11,000      1,695.39               -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本年年初至
                                     占同                                占同   本次预计金额
                                               披露日与关
关联交易类                本次预     类业                     上年实际   类业   与上年实际发
              关联人                           联人累计已
    别                    计金额     务比                     发生金额   务比   生金额差异较
                                               发生的交易
                                       例                                例       大的原因
                                                   金额
             邢台晶龙                                                           根据关联方实
向关联人销
             光伏材料       5,000    100%            424.28   1,695.39   100%   际采购需求确
售原材料
             有限公司                                                               定
  合计           -          5,000    100%            424.28   1,695.39   100%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邢台晶龙光伏材料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邢台晶龙光伏材料有限公司

         2、住所:河北省邢台经济开发区南园区兴达大街

         3、主要生产经营地:河北省邢台经济开发区南园区兴达大街

         4、法定代表人:赵杰

         5、注册资本:2,571.00 万元

         6、成立日期:2016 年 3 月 7 日

         7、主营业务:太阳能光伏材料、EVA 新材料、光伏背板、太阳能光伏 EVA、

  背板技术领域内的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开发、技术服务;太阳能光伏材料

  (除危险品)的研发、制造、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

  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品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主要股东:晶澳太阳能有限公司持股 64.99%,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

                                                2
限公司持股 35.01%

    9、主要财务数据(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而合伙)审计):2020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11,119.52 万元,净资产:7,808.27 万元;2020 年度营业收

入:33,578.49 万元,净利润:4,994.40 万元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邢台晶龙为公司参股企业,邢台晶龙由晶澳太阳能有限公司持股 64.99%,

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35.01%;公司的总经理、董事李民先生以

及公司董事齐明先生担任邢台晶龙的董事。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具备良好履约能力和支付能力,前次同类

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至今为止未发生公司对其的应收款项形成坏账的情况,

根据经验和合理判断,未来形成坏帐的可能性很小。公司将就上述交易与相关方

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本次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是向关联方销售原材料等,均为公司开展

日常经营活动所需,所有交易均将与相应的交易方签订书面协议,交易价格皆按

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以市场价格为依据,由双方协商确定。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将根据业

务开展情况签订具体的相关合同或协议。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所需,有利于促进

公司相关业务的发展。

    (二)关联交易定价的公允性和合理性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是基于日常业务过程中按一般商业条款进行,关

                                     3
联交易定价公允,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

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三)关联交易的持续性

    本次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上述

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上述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是公司

与关联方之间基于经营管理需要所开展的正常业务往来,以市场价格作为交易的

定价基础,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

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保荐机构对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