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汇股份:关于独立董事辞职及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2021-06-29
证券代码:688681 证券简称:科汇股份 公告编号:2021-005
山东科汇电力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辞职及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独立董事辞职的情况说明
山东科汇电力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独立董事赵琰先
生因个人原因已于近日向公司递交了辞职报告,申请辞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职务及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相应职务。辞职后,赵琰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
何职务。
赵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也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公司董
事会对赵琰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
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山东科汇电力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由于独立董事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
人数低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其辞职应当在新任独立董事补选后生效。在此
之前,赵琰先生仍将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继续正常履
行独立董事职责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职务。
二、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情况说明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由山东科汇电力自
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王传顺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2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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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辞职及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王传顺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在新任独立董事就任前,原独立董事成员仍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继续履行职责。
王传顺先生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关于董事及独立董事的任职
资格要求,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公司独
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提名王传顺先生为公司独
立董事候选人的相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
事会表决程序合法。该候选人具备《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以及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综上,我们
同意公司《关于独立董事辞职及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特此公告。
山东科汇电力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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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王传顺先生简历
王传顺,注册会计师,正高级会计师。1965 年出生, 西南农业大学农业会计
与审计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90 年 7 月至 1994
年 11 月任山东省审计厅审计员,1994 年 11 月至 1998 年 12 月任山东会计师事务
所审计部副主任,1999 年 1 月至 2004 年 12 月任山东正源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董事
长、主任会计师,2005 年 1 月至 2020 年 1 月任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2020 年
2 月至今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2012 年 12 月至今任鲁证期货股份有限公
司独立非执行董事,现兼任山东注册会计师协会副会长、山东审计学会副会长、
山东省资本市场促进会副会长、山东会计学会常务理事、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内核委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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