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81 证券简称:科汇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0 山东科汇电力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 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山东科汇电力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30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 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 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12,380,387.06 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 金,使用募集资金 244,926.92 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合计使用募集 资金 12,625,313.98 元置换上述预先投入及支付的自筹资金。前述事项符合募集 资金到账后 6 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山东科汇电力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499 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 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617 万股,每股发行 价格 9.56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50,185,200.00 元;扣除承销、保荐费用人 民币 29,245,283.02 元(不考虑增值税),实际收到募集资金人民币 220,939,916.98 元,扣除公司为发行普通股(A 股)所支付的中介费、信息披露费等其他发行费 用人民币 19,282,662.77 元(不考虑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01,657,254.21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并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审验,于 2021 年 6 月 8 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 ZA14925 号验资 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管理,并与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保荐机构 1 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二、招股说明书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公开发行股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安排如下: 序 投资总额 项目名称 项目备案情况 环评批复情况 号 (万元) 已获取山东省建设项目备 智能电网故障监测与自动化产 1 6,994.52 案证明,项目代码为 张环审[2020]91号 品升级项目 2019-370303-38-03-042973 已获取企业投资项目备案 现代电气自动化技术研究院建 青环高新承诺审 2 5,801.24 证明,项目统一码为 设项目 [2020]16号 2019-370271-73-03-000006 已获取山东省建设项目备 基于SRD的智慧工厂管理系统 3 5,649.29 案证明,项目代码为 张环审[2020]84号 产业化项目 2019-370303-65-03-042977 已获取山东省建设项目备 备案号: 4 营销网络及信息化建设项目 2,554.95 案证明,项目代码为 202037030300000148 2019-370303-65-03-042976 5 补充流动资金 4,000.00 合计 25,000.00 根据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若募集资金净额低于上述 项目投资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公司将自筹解决资金缺口;若募集资金净额超过 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则超出部分在履行法定程序后用于与主营业务相 关的用途。如募集资金到位时间与项目资金需求时间不一致,公司可视实际情况 以自筹资金对部分项目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进行置换。 2021 年 6 月 28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结合各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了 调整,具体调整如下: 2 序 投资总额 原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万 调整后拟使用募集资 项目名称 号 (万元) 元) 金投资金额(万元) 智能电网故障监测与自动化产 1 6,994.52 6,994.52 6,565.73 品升级项目 现代电气自动化技术研究院建 2 5,801.24 5,801.24 3,300.00 设项目 基于 SRD 的智慧工厂管理系 3 5,649.29 5,649.29 5,100.00 统产业化项目 4 营销网络及信息化建设项目 2,554.95 2,554.95 1,700.00 5 补充流动资金 4,000.00 4,000.00 3,500.00 合计 25,000.00 25,000.00 20,165.73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一)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了审批或者备 案登记程序。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已由公司利用自筹 资金先行投入。 截至 2021 年 7 月 15 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实际已投入的具体 情况如下: 序 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 项目名称 本次置换金额(元) 号 (元) 额(元) 智能电网故障监测与自动化 1 65,657,254.21 1,377,205.30 1,377,205.30 产品升级项目 现代电气自动化技术研究院 2 33,000,000.00 9,113,985.11 9,113,985.11 建设项目 基于 SRD 的智慧工厂管理系 3 51,000,000.00 773,948.00 773,948.00 统产业化项目 4 营销网络及信息化建设项目 17,000,000.00 1,115,248.65 1,115,248.65 5 补充流动资金 35,000,000.00 合计 201,657,254.21 12,380,387.06 12,380,387.06 3 (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各项发行费用共计人民币 48,527,945.79 元(不含税),其中承 销、保荐费及其他发行费(不含税) 48,283,018.87 元直接在募集资金中扣除, 截至 2021 年 7 月 15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不含税发行费用共计人民币 244,926.92 元。 四、募集资金置换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1 年 9 月 30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 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12,380,387.06 元置换预 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募集资金 244,926.92 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 自筹资金,合计使用募集资金 12,625,313.98 元置换上述预先投入及支付的自筹 资金。前述事项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 6 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相关审批程序符 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以及《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 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使用募集资金置换事 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 费用的自筹资金,没有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 况。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 6 个月,并履行了相关 审议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办法(2013 年修订)》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内容及程序 合法合规。 综上,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 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4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 用的自筹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规关于募集资金到账后 6 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以及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 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 利益的情况。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 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三)会计师事务所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贵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山东科汇电力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 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说明》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并在所 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贵公司截至 2021 年 7 月 15 日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 项目的实际使用情况。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 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 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专项审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 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 6 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相关规定。本次募集 资金的使用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 发行费用的事项无异议。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一)《山东科汇电力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 5 三次会议所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山东科汇电力自动化股份有限 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 第 ZA15609 号); (二)《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科汇电力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募集 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科汇电力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8 日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