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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科汇股份: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科汇电力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2022-04-20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山东科汇电力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山东科汇电力自动化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汇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
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
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就科汇股份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
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山东科汇电力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499号)核准,并经上海证
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617万股,每股
发行价格9.5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50,185,200.00元;扣除承销、保荐费
用 人 民 币 29,245,283.02 元 ( 不 考 虑 增 值 税 ) , 实 际 收 到 募 集 资 金 人 民 币
220,939,916.98元,扣除公司为发行普通股(A股)所支付的中介费、信息披露
费等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19,282,662.77元(不考虑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
额为人民币201,657,254.21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并经立信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于2021年6月8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ZA14925
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管理,并与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
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与公司全资子公司青岛
科汇电气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
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1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用途

      由于公司本次在中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20,165.73
万元低于招股说明书中项目预计使用募集资金规模25,000.00万元,公司于2021
年6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
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均同意公
司对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各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
行调整,对于缺口部分,公司将通过自筹资金解决。公司对各募投项目使用募
集资金投资金额分配调整如下:

                                                                                 单位:万元

                                                    原拟使用    调整后拟使用
 序                                项目投资总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投资     建设周期
 号                                    额
                                                      金额          金额
          智能电网故障监测与自动
  1                                     6,994.52     6,994.52         6,565.73    24个月
          化产品升级项目
          现代电气自动化技术研究
  2                                     5,801.24     5,801.24         3,300.00    24个月
          院建设项目
          基于SRD的智慧工厂管理
  3                                     5,649.29     5,649.29         5,100.00    24个月
          系统产业化项目
          营销网络及信息化建设项
  4                                     2,554.95     2,554.95         1,700.00    24个月
          目
  5       补充流动资金                  4,000.00     4,000.00         3,500.00       -
                合计                   25,000.00    25,000.00        20,165.73



      2、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单位:万元

                                          调整后拟使用募集资金
 序号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金额
                                                投资金额
            智能电网故障监测与自动化
      1                                                   6,565.73                       362.65
            产品升级项目
            现代电气自动化技术研究院
      2                                                   3,300.00                  1,047.43
            建设项目
            基于SRD的智慧工厂管理系
      3                                                   5,100.00                        77.39
            统产业化项目
      4     营销网络及信息化建设项目                      1,700.00                       230.58


                                                2
   5    补充流动资金                            3,500.00           3,499.81
               合计                            20,165.73           5,217.86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公司财务费用,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在
确保募投项目按进度实施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4,000 万元的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 12 个月内,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公司于主营业务相关
的日常经营活动,不会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
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符合《公司章程》以及《募集资金管
理制度》等有关规定。

四、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1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募投项目按进度实施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
币 4,000 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出具
了明确的核查意见。公司履行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监管
部门的相关要求。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4,000 万元的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
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及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高风险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3
减少公司财务费用支出、提高公司经营效益。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4,000 万元的部分闲置募
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及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高风险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减少公司财务费用支出、提高公司经营效益。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
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公司本次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
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况,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
金投资计划的正常实施;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公
司财务费用支出、提高公司经营效益,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
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4
  (此页无正文,为《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科汇电力自动化股份有
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陈钰                                 唐彬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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