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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科汇股份:山东科汇电力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7-19  

                                       山东科汇电力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相关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
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的规定和要求,作为山东科汇电力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所审议
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一、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内容及审议程
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
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章程》的规定,
且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建设内容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
的利益,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资金回报。
    综上,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的议案》。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董事会决议内容合法、有效。综上
所述,我们认为本次会议所审议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全体股东
的利益,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山东科汇电力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
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张志勇




          张忠权




          王传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