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普特:国信证券关于奥普特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2021-04-15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普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
的保荐机构,履行持续督导职责,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对奥普特2020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了核
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情况
依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176号),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62.0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61,846.38万元,
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8,249.48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53,596.90万元。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12月28日全部到位,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于2020年12月28日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
具了《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20]42265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1)公司利用自筹资
金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已投入907.01万元,支付发行费用344.38万元,募集资金
到账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0.00万元;
(2)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0.00万元;(3)使用募集资金支付发行费用425.00
万元。募集资金专户2020年12月31日余额合计为154,215.9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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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
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
导工作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
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
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
规定。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情况
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
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与奥普特视觉科技(苏州)
有限公司、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
管协议》。
(三)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存款余额如下:
单位:万元
存放银行 银行账户账号 余额
招商银行东莞长安支行 769905291310888 55,077.75
招商银行东莞长安支行 769905291310668 59,573.12
民生银行广州分行 670688869 19,115.21
邮政银行东莞分行 944001010002240163 5,449.90
邮政银行东莞分行 944002010002240170 15,000.00
建设银行东莞分行 44050177004100001681 -
招商银行东莞长安支行 769909382310666 -
合计 154,215.98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
0.00万元。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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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153,596.90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截 至 截 止 项 目
截 止 截 至
期 末 项目达 报 告 可 行
是 否 期 末 本 年 期 末 本 年 是 否
投 资 到预定 期 末 性 是
承诺投资项 已 变 募集资金承 承 诺 度 投 累 计 度 实 达 到
进 度 可使用 累 计 否 发
目 更 项 诺投资总额 投 入 入 金 投 入 现 的 预 计
(%) 状态日 实 现 生 重
目 金 额 额 金 额 效益 效益
(3) = 期 的 效 大 变
(1) (2)
(2)/(1) 益 化
总部机器视
不适
觉制造中心 否 59,573.12 - - - - 2022-10 - - 否
用
项目
华东机器视
不适
觉产业园建 否 30,659.78 - - - - 2022-1 - - 否
用
设项目
总部研发中 不适
否 19,115.21 - - - - 2022-10 - - 否
心建设项目 用
华东研发及
不适
技术服务中 否 12,483.08 - - - - 2022-1 - - 否
用
心建设项目
营销网络中 不适
否 5,449.90 - - - - 2022-10 - - 否
心项目 用
补充流动资 不适
否 15,000.00 - - - - 不适用 - - 否
金 用
不适
超募资金 否 11,315.81 - - - - 不适用 - - 否
用
合计 153,596.90 - - - - - -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建设907.01万元,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1年4月14日出具《募集资金置
换专项鉴证报告》(天职业字[2021]17387-2号)。
(二)募投项目的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置换情况。
2021年4月1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
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907.01万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有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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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4.38万元,合计使用募集资金1,251.40万元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独立董事
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三)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的情况,也没有对外转让或
者置换募投项目的情况。
五、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专项审核,认为:奥普特董事会编制的《广东奥普特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按照《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
[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
(上证公字[2013]13号)及相关公告格式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
奥普特2020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奥普特2020年度募集资金的管理及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
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发行人已
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
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奥普特在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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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张文 季青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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