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普特: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1-04-15
证券代码:688686 证券简称:奥普特 公告编号:2021-020
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资产总额、负债总
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一、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于 2018 年 12 月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以及
《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的通知》(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
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
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根据新租赁准则要求,本公司作为境内上市企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新租赁准
则。
2、 审议程序
2021 年 4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会计政
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新租赁准则变更的主要内容
1、新租赁准则下,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选择简化处理
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
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
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
1
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
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
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作出该选择的,承租人应当将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租赁付款额,并在租赁期内各个
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5、新租赁准则对于一些特殊交易,如售后回租、转租赁等进行了明确规定,有助于更
好的指导实务操作。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开始按照新修订的租赁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
进行会计处理,并根据衔接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首次执行日新租赁准则与现行
租赁准则的差异追溯调整 2021 年年初留存收益。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 独立董事、监事会专项意见
1、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财政部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而进行
的合理且必要的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
定,能够准确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综上,我们同意公
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并执行新会计准则。
2、 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4 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
更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此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
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
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2
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15 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