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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奥普特:2020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021-04-15  

                        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会 议 资 料




                              2021 年 5 月 6 日   东莞
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 会议时间、地点、召集人及投票方式

 (一) 会议时间:2021 年 5 月 6 日(星期四)14:30

 (二) 会议地点: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锦厦社区锦升路 8 号奥普特一栋 2 楼会议室

 (三) 召集人: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四) 会议投票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网络:

  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1 年 5 月 6 日至 2021 年 5 月 6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

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

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

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二、 会议议程

 (一) 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股东进行发言登记

 (二) 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

        量

 (三) 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四) 推举计票、监票成员

 (五) 逐项审议会议各项议案并表决

   1.    《关于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3.    《关于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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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关于 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5.   《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   《关于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7.   《关于 2021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8.   《关于聘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

        案》;

   9.   《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10. 《关于公司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11. 《关于 2021 年度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理财的议案》。

 (六) 验票并统计表决结果

 (七) 会议主持人宣布投票结果

 (八) 律师宣读法律意见

 (九) 会议主持人宣布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结束




                                                         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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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一:


                    关于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代表董事会汇报董事会 2020 年度工作

情况。

    以上议案已经 2021 年 4 月 14 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

请股东大会审议。




                                                      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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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 年 5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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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二: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审慎客观的原则,以勤勉负责的态度,充分发挥各自专

业作用,凭借自身积累的专业知识和执业经验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全面关注公司的发

展状况,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持续推动公司治理体系的完善。同时认真审阅公

司提交的各项会议议案、财务报告及其他文件,根据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的职责范围

发表相关书面意见,积极促进董事会决策的客观性、科学性。

    以上议案已经 2021 年 4 月 14 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

请股东大会审议。




                                                      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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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 年 5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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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三:

                    关于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由监事会主席代表监事会汇报监事会 2020 年度

工作情况。

    以上议案已经 2021 年 4 月 14 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

请股东大会审议。




                                                      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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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 年 5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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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四:

                    关于 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将公司《2020 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予以

汇报。

    以上议案已经 2021 年 4 月 14 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

请股东大会审议。




                                                       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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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 年 5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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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五:

                     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0 年度公司共实现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利润 244,165,540.43 元。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

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10 元(含

税)。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82,475,670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82,475,670 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合并报表中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

的比例为 33.78%,占报告期末上市公司股东累计未分配利润总额 467,633,441.93 元的

17.64%。

    以上议案已经 2021 年 4 月 14 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

请股东大会审议。




                                                        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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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 年 5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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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六:

                     关于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将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情况予以汇报。

    以上议案已经 2021 年 4 月 14 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

请股东大会审议。




                                                       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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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 年 5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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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七:

                     关于 2021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将公司 2021 年度财务预算情况予以汇报。

    以上议案已经 2021 年 4 月 14 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

请股东大会审议。




                                                      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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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八:

           关于聘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创立于 1988 年 12 月,是一家专注于会计审

计、管理咨询、税务筹划、工程咨询的特大型综合性咨询机构,拥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

业务,国有特大型企业审计业务,金融相关审计业务,会计司法鉴定以及境外上市公司审

计业务等执业资质。公司拟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

审计机构,为公司出具专项审计报告及提供其他相关财务咨询服务工作。

    以上议案已经 2021 年 4 月 14 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

请股东大会审议。




                                                       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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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 年 5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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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九:

              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独立董事 2021 年的津贴为 5 万元整(含税)/年;公司非独立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担

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照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不再另行领取津

贴。

    以上议案已经 2021 年 4 月 14 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

请股东大会审议。




                                                       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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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 年 5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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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十:

                         关于公司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监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照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

领取薪酬,不再另行领取津贴。

    以上议案已经 2021 年 4 月 14 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

请股东大会审议。




                                                       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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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十一:

               关于 2021 年度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理财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进一步提升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50,000 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根据《公司章程》的相

关规定,拟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理财的详细情况如下:

    在累计不超过 50,000 万元的额度内,公司用于理财的自有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期限为

自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单个理财产品的

最长期限不超过 1 年。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董事长或总经理在额度范围内签

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授权期限为自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

    以上议案已经 2021 年 4 月 14 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

请股东大会审议。




                                                       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