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普特: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1-04-15
证券代码:688686 证券简称:奥普特 公告编号:2021-017
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依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176 号),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062.00 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61,846.38 万
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8,249.48 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153,596.90
万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于 2020 年 12 月 28 日全部到位,天职国际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0 年 12 月 28 日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
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20]42265 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1)公司利用自筹
资金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已投入 907.01 万元,支付发行费用 344.38 万元,募集
资金到账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0.00
万元;(2)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0.00 万元;(3)使用募集资金支付发行费用
425.00 万元。募集资金专户 2020 年 12 月 31 日余额合计为 154,215.98 万元。具
体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2020 年 12 月 28 日募集资金净额 154,640.98
减:2020 年使用
减:置换前期已投入的自筹资金
减:发行费用 425.00
减:临时补流
加:存款利息收入减支付的银行手续费
2020 年 12 月 31 日余额 154,215.98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本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制定《广
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
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
进行了规定。该管理制度已经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
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与奥普特视觉科技(苏州)
有限公司、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
管协议》。
(三)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存款余额如下:
存放银行 银行账户账号 余额
招商银行东莞长安支行 769905291310888 55,077.75
招商银行东莞长安支行 769905291310668 59,573.12
民生银行广州分行 670688869 19,115.21
邮政银行东莞分行 944001010002240163 5,449.90
邮政银行东莞分行 944002010002240170 15,000.00
建设银行东莞分行 44050177004100001681 0
招商银行东莞长安支行 769909382310666 0
合计 154,215.98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
币0.00万元。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总额 153,596.90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截 至 截 止 项 目
截 止 截 至
期 末 项目达 报 告 可 行
是 否 期 末 本 年 期 末 本 年 是 否
投 资 到预定 期 末 性 是
承诺投资项 已 变 募集资金承 承 诺 度 投 累 计 度 实 达 到
进 度 可使用 累 计 否 发
目 更 项 诺投资总额 投 入 入 金 投 入 现 的 预 计
(%) 状态日 实 现 生 重
目 金 额 额 金 额 效益 效益
(3) = 期 的 效 大 变
(1) (2)
(2)/(1) 益 化
总部机器视
不适
觉制造中心 否 59,573.12 - - - - 2022-10 - - 否
用
项目
华东机器视
不适
觉产业园建 否 30,659.78 - - - - 2022-1 - - 否
用
设项目
总部研发中 不适
否 19,115.21 - - - - 2022-10 - - 否
心建设项目 用
华东研发及
不适
技术服务中 否 12,483.08 - - - - 2022-1 - - 否
用
心建设项目
营销网络中 不适
否 5,449.90 - - - - 2022-10 - - 否
心项目 用
补充流动资 不适
否 15,000.00 - - - - 不适用 - - 否
金 用
超募资金 否 11,315.81 - - - - 不适用 - -
合计 153,596.90 - - - - - -
(二) 募投项目的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项目 项目总投资 自筹资金预先支付金额
1 总部机器视觉制造中心项目 59,573.12 819.13
2 华东机器视觉产业园建设项目 30,659.78 87.88
3 总部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9,115.21 0
4 华东研发及技术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12,483.08 0
5 营销网络中心项目 5,449.90 0
6 补充流动资金 15,000.00 0
7 超募资金 11,315.81 0
合计 153,596.90 907.01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置换情况。
(三) 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情况
不适用。
四、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的情况,也没有对外转
让或者置换募投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本公司已按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本
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
性意见
经鉴证,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奥普特董事会编制
的《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13 年修订)》(上证公字[2013]13 号)及相关公告格式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
方面公允反映了奥普特 2020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
性意见
经核查,奥普特2020年度募集资金的管理及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
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发行人已
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
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奥普特在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无异议。
八、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九、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一)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报告》
(二) 《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