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普特: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2022-03-30
证券代码:688686 证券简称: 奥普特 公告编号:2022-010
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176 号),公司 2020 年 12 月
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0,620,000.00 股,
发行价为 78.49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618,463,800.00 元,扣除承
销及保荐费用人民币 69,975,479.60 元,余额为人民币 1,548,488,320.40 元,
另外扣除中介机构费和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 12,519,316.68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
额为人民币 1,535,969,003.72 元。
该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 2020 年 12 月 28 日,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0 年 12 月 28 日出具天
职业字[2020]42265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
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
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该管理制度已经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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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
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与奥普特视觉科技(苏州)
有限公司、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
管协议》。
(三)募集资金专户情况
公司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情况如下: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备注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长安支行 769905291310668 存续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分行 44050177004100001681 存续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长安支行 670688869 存续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长安支行 769909382310666 存续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分行 944001010002240163 存续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分行 944002010002240170 本次注销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长安支行 769905291310888 存续
三、本次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情况
公司已按规定将“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对应的共计人民币 15,000 万元全部
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以满足公司发展的实际需求。该项目募集资金已全部按
计划投入使用完毕,为便于管理,公司于近日将该项目专户(开户行:中国邮政
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分行,账号:944002010002240170)注销,并将结
余利息收入 786.10 元转入公司的银行存款账户,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上述募集
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分行
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中关于该专户的相关约定条款随之终止。
特此公告。
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3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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