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奥普特: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3-30  

                                          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以及《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广东奥普特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
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在基于长远和可持续发展的战略
规划前提下,充分考虑和平衡了业务发展与股东合理回报之间的关系。利润分配
预案的实施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体现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符
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一致利益。分配预案及其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一致同意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事项提
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聘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审
计机构的议案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有多年
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相关服务期间,能够
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诚实守信,恪尽职守,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
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聘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及其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我们一致同意聘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
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董事的薪酬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情况、目前所处行业和地区的薪酬
水平,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公司的稳定经营和长远
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将《关于公司董事
薪酬方案的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情况、目前所处行业和地
区的薪酬水平,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公司的稳定经
营和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高级
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五、关于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
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
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
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
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六、关于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有关
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符合当前公司实际的生产经营情况需要。公司的内
部控制措施在经营管理的各个过程、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控制和防范作用。公
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
和运行情况。我们一致同意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页以下无正文,下页起为签字页)
(本页无正文,为《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
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柳新民                     张燕琴                     邓定远




                                                      2022 年 3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