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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奥普特:2021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2022-03-30  

                                              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1 年度勤勉尽责,认真履行了审计
监督职责,现就 2021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柳新民、邓定远、卢治临组成,其中独立董
事柳新民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独立董事邓定远、董事卢治临为审计委员会委
员。全体成员具备能够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行业经验。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1 年,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 4 次会议,全体委员均出席了会议。会议召
开和审议情况如下:
 序号     会议届次      召开时间                     审议内容
                                   1.《关于确认 2020 年度财务数据的议案》;
                                   2.《关于 2020 年度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议
                                   案》;3.《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4.《关于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第二届董事
                                   5.《关于 2021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会审计委员
  1                     2021-4-2   6.《关于聘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会第六次会
                                   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议
                                   7.《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
                                   的议案》;
                                   8.《关于<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的议案》。
         第二届董事
         会审计委员                1.《关于确认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财务数据的
  2                    2021-4-18
         会第七次会                议案》
             议
         第二届董事                1.《关于确认 2021 年半年度财务数据的议案》;
  3      会审计委员     2021-8-7   2.《关于 2021 年半年度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会第八次会                的议案》;3.《关于<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议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第二届董事
         会审计委员
  4                   2021-10-22   1.《关于确认 2021 年第三季度财务数据的议案》
         会第九次会
             议



      三、审计委员会相关工作履职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2021 年,担任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具备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审计委员会认可其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对其审计及其
他鉴证工作及执业质量表示满意。2021 年度,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财务报表审计
工作情况进行了监督评价,认为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能够遵
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认真地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
      (二)对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指导情况
      2021 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听取了公司内审部门的工作汇报,并
对内部审计工作提出了指导性的意见,提高了公司内部审计的工作成效。
      (三)监督及评估公司内控制度建设情况
      2021 年,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专业职能和行业专长,积极推动公司内部控
制制度建设和执行,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总体评价
      2021 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审计委
员会议事规则》等的规定,勤勉尽责、恪尽职守,较好履行了各项职责。
      2022 年,审计委员会将继续秉承审慎、客观、公正的原则,维护公司与全体
股东的利益。




                                                  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2 年 3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