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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奥普特: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23-03-21  

                                           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22 年度,作为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
董事,我们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
的规范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制度赋予的权力和
义务,积极参加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勤勉履职,积极审
议各项议案,发挥专业特长,为公司经营发展提出合理化建议。通过对董事会审
议的重大事项发表审慎、客观的独立意见,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有力支撑,
促进公司稳健、规范、可持续发展,切实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现
将我们在 2022 年度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变动情况
    1.2022 年 3 月,张小花女士因升任仲恺农业工程学院自动化学院党委委员、
副院长职务,不再符合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资格,故申请辞去独立董事职务。张
小花女士的辞任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最低法定人数。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2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22 年 4 月 25 日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将董事会成员人数修改为 7 名,
其中独立董事 3 名。
    2.2022 年 9 月,柳新民先生因第二届董事会届满卸任。2022 年 9 月 7 日,
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选
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选举张燕琴女士、邓定远先生、陈桂林先生
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职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
任期结束之日止。
    (二)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张燕琴,女,1983 年 3 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博士研究生学历。
2008 年 7 月至今,任东莞职业技术学院机电工程学院专任教师。2021 年 1 月至
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1
    邓定远,男,1975 年 1 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博士研究生学历。
1998 年 6 月至 2001 年 9 月,任江西警官学院法律部教师;2004 年 7 月至今,任
华南农业大学人文与法学学院教师;2005 年至今,任广东踔厉律师事务所兼职
律师;2021 年 1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陈桂林,男,1961 年 8 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
1986 年 7 月至 1997 年 9 月,任广东省水利水电第二工程局副总会计师;1997 年
9 月至 2001 年 6 月,任广东省源大水利水电集团有限公司副总会计师;2001 年
6 月至 2012 年 10 月任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副总会计师;2012 年 10 月
至 2021 年 11 月任广东省广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会计师;2021 年 11 月退休。
2022 年 7 月至今,兼任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三)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
附属企业任职,且未在公司关联企业任职;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
法律、咨询等服务。我们具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公司章程》及《独立
董事工作制度》所要求的独立性和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能够确保客观、
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会议出席情况
    2022 年,公司共召开董事会 6 次,股东大会 2 次。具体出席情况如下:

                                                                     参加股东大
                              参加董事会情况
                                                                       会情况
董事姓名
           应参加            以通讯                     是否连续两
                    亲自出            委托出   缺席次                出席股东大
           董事会            方式参                     次未亲自参
                    席次数            席次数     数                    会的次数
             次数            加次数                       加会议
 张小花      0        0        0          0      0         否            0
 柳新民      3        3        3          0      0         否            2
 张燕琴      6        6        6          0      0         否            2
 邓定远      6        6        6          0      0         否            2
 陈桂林      3        3        3          0      0         否            1
    此外,2022 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共召开 12 次会议,其中审计委员会召开 5
次会议,提名委员会召开 4 次会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 2 次会议,战略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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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召开 1 次会议。作为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的委员,我们参加了各自任期内的全
部专业委员会会议。
    2022 年,我们本着审慎客观的原则,以勤勉负责的态度,充分发挥各自专业
作用。在董事会和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召开前,我们对会议相关审议事项进行较为
全面的调查和了解,并在必要时向公司进行问询,公司能够积极配合并及时进行
回复。在会议召开过程中,我们就审议事项与其他董事进行充分讨论,凭借自身
积累的专业知识和执业经验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并根据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
员会的职责范围发表相关书面意见,积极促进董事会决策的客观性、科学性,切
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2022 年,我们对 2022 年度董事会的所有议案
均投了赞成票;公司董事会 2022 年度审议的所有议案全部表决通过。
    (二)现场考察情况
    2022 年,我们充分利用参加现场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的机会,对公司进
行实地考察,此外,我们通过会谈、电话等多种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及相
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掌握公司经营及规范运作情况,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
的管理状况、财务状况、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等重大事项,关注外部环境
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促进公司管理水平提升。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我们
的沟通交流,及时汇报公司生产经营及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征求意见,听取建议,
对我们提出的问题能够做到及时落实和纠正,为我们更好地履职提供了必要的条
件和大力支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
    2022 年,公司未发生重大关联交易。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2022 年,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
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

                                   3
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
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
形。
       (四)并购重组情况
    2022 年,公司未发生并购重组。
       (五)高级管理人员提名及薪酬情况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情况、目前所处行业和地
区的薪酬水平,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公司的稳定经
营和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于 2022 年
2 月 23 日披露了《2021 年度业绩快报公告》,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公司业绩快报的发布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
规定。
       (七)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有多年
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相关服务期间,能够
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诚实守信,恪尽职守,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
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聘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及其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
       (八)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公司分别于 2022 年 3 月 29 日、2022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
次会议、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
案》。
    公司分别于 2022 年 8 月 22 日、2022 年 9 月 7 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
二十次会议、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半年度利
润分配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我们认为董事会提议的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在基于长远和可持

                                      4
续发展的战略规划前提下,充分考虑和平衡了业务发展与股东合理回报之间的关
系。利润分配预案的实施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体现了对投资者的
合理回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一致利益。利润分配预案及其审议程序符合有
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九)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2022 年度,公司及股东均能够积极、合规地履行以往做出的承诺,不存在违
反承诺履行的情况。
    (十)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2022 年度,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要
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切实维护公司
全体股东的权益。
    (十一)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有关
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符合当前公司实际的生产经营情况需要。公司的内
部控制措施在经营管理的各个过程、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控制和防范作用。未
发现 2022 年公司存在内部控制执行等方面的重大缺陷。
    (十二)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2022 年,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 6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 5 次、提名委员会会
议 4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2 次,战略委员会会议 1 次,公司董事会及各专
门委员会的召集、召开程序、议案事项、决议执行情况均符合《公司法》《公司
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及下属委员会为公司各项经营活
动顺利开展奠定了重要基础。公司董事在日常工作中积极履行相应职责,对于待
决策事项进行提前了解和认真研究,尤其作为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时就重要事项
进行专项讨论,有效促进了公司规范治理水平的提升。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2 年,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
和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诚信、勤勉地履行职责,全面关注公司

                                    5
的发展状况,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认真审阅公司提交的各项会议议案、
财务报告及其他文件,持续推动公司治理体系的完善。
    2023 年,我们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对独立董事的要
求,忠实、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切实维护好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的合法权益。
    最后,对公司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在我们 2022 年度工作中给予的协助和
积极配合,表示衷心的感谢。




                                       独立董事:张燕琴、邓定远、陈桂林
                                                       2023 年 3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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