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普特:2022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2023-03-21
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2 年度勤勉尽责,认真履行了审计
监督职责,现就 2022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陈桂林、邓定远、卢治临组成,其中独立董
事陈桂林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独立董事邓定远、董事卢治临为审计委员会委
员。全体成员具备能够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行业经验。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2 年,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 5 次会议,全体委员均出席了会议。会议召
开和审议情况如下:
序号 会议届次 召开时间 审议内容
1.《关于 2021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3.《关于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 2022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 5.《关于聘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1 审计委员会第 2022-3-19 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十次会议 6.《关于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的议案》;
7.《关于修改<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8.《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
案》。
第二届董事会
2 审计委员会第 2022-4-25 1.《关于公司 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十一次会议
1.《关于 2022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
2.《关于 2022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暨资本公积金
3 审计委员会第 2022-8-12
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十二次会议
3.《关于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
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
1.《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
4 审计委员会第 2022-9-7
的议案》
一次会议
第三届董事会
5 审计委员会第 2022-10-24 1.《关于公司 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二次会议
三、审计委员会相关工作履职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2022 年,担任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具备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审计委员会认可其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对其审计及其
他鉴证工作及执业质量表示满意。2022 年,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财务报表审计工
作情况进行了监督评价,认为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能够遵循
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认真地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
(二)对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指导情况
2022 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听取了公司内审部门的工作汇报,并
对内部审计工作提出了指导性的意见,提高了公司内部审计的工作成效。
(三)监督及评估公司内控制度建设情况
2022 年,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专业职能和行业专长,积极推动公司内部控
制制度建设和执行,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总体评价
2022 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审计委
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勤勉尽责、恪尽职守,认真履行了各项职责。
2023 年,审计委员会将继续秉承审慎、客观、公正的原则,维护公司与全体
股东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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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 3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