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米科技:成都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土地使用权及其上建筑物抵押的公告2021-03-22
证券代码:688696 证券简称:极米科技 公告编号:2021-003
成都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土地使用权及其上建筑物抵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为建设宜宾智能光电产业园项目(简称“宜宾项目”),在公司董事会及
股东会的授权范围内,成都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的全资子
公司宜宾市极米光电有限公司(简称“宜宾极米”)以其在宜宾项目取得的土
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进行抵押,向宜宾沿江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申请无
息委托贷款3亿元,宜宾沿江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委托宜宾市商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临港支行向宜宾极米提供委托贷款。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审议情况
公司于2018年10月30日召开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通过在宜宾建设极米智能
光电产业园项目事项并同意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宜宾极米签订《投资协议书》、
《补充协议书》、《委托贷款借款合同》和《委托贷款借款合同补充协议》等协
议。基于上述,宜宾极米于2019年2月14日与宜宾沿江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及
宜宾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港支行等签署了《委托贷款借款合同》和《委托
贷款借款合同补充协议》,约定宜宾沿江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委托宜宾市商业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港支行向宜宾极米提供委托贷款3亿元,贷款期限为首笔借
款发放日至园区正式投产之日后5年止,资金仅用于宜宾项目,并约定委托贷款
需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以及由宜宾极米以其在宜宾项目中取得的土地使
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提供抵押担保。
为履行委托贷款借款合同补充协议约定相关的义务,公司于2021年3月20日
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办理资产抵
押登记的议案》,同意宜宾极米以其在宜宾项目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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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作为抵押,并签署相关抵押合同及办理相关抵押手续。公司近日将安排办理土
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的抵押登记手续。
二、抵押的基本情况
宜宾极米与宜宾沿江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宜宾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临港支行签署了《委托贷款借款合同》,宜宾极米与宜宾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临港支行拟签署《抵押协议》,具体内容如下:
(1)主债权:贷款总额为人民币30,000万元,贷款期限为首笔借款发放日
至园区正式投产之日后5年止。
(2)抵押担保范围:《委托贷款借款合同》项下全部债务。
(3)抵押物:川(2019)宜宾市不动产权第2021663号、川(2019)宜宾市
不动产权第2021664号、川(2019)宜宾市不动产权第2021665号土地使用权及地
上建筑物。
(4)抵押物评估价值:约63,225.8万元。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全资子公司以其自有的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为其申请的无息贷款
设立抵押,为公司宜宾项目建设提供资金保障,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财务风
险处于可有效控制的范围内,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成都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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