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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极米科技:成都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成都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2021-04-16  

                        证券代码:688696           证券简称:极米科技         公告编号:2021-012



                   成都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成都极米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成都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4 日召开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暨 2020 年度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

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具体情

况如下:
    一、公司注册资本及公司类型变更的相关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成都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00 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众公开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250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133.73 元,并
于 2021 年 3 月 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 XYZH/2021CDAA90051
号《验资报告》,本次发行后,公司的股份总数由 37,500,000 股变更为 50,000,000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股本总额由人民币 37,500,000 元变更为人民币
50,000,000 元。公司已完成本次发行并于 2021 年 3 月 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二、修改《成都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相关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股票发行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均发生了
变化,现拟将《成都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草案)》”)名称变更为《成都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并对《公
司章程(草案)》中的有关条款进行相应修改,具体修改情况如下:
序
     修订前内容                                      修订后内容
号

                                                     第四条 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26 日经上海证券交易
     第四条 公司于【*】年【*】月【*】日经上海证
     券交易所审核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      所审核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1    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注册,首次向社会公众      “中国证监会”)注册,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万股,于【*】年【*】       币普通股 1,250 万股,于 2021 年 3 月 3 日在上海
     月【*】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六条 公司住所:成都高新区世纪城路 1129 号     第六条 公司住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

2    天府软件园 A 区 4 栋 1 单元 2 层 2 号,邮政编码: 都高新区世纪城路 1129 号天府软件园 A 区 4 栋,

     610041。                                        邮政编码:610041。


3    第七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元人民币。            第七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 50,000,000 元人民币。

                                                     第十四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计算机软硬件及电子
     第十四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计算机软硬件及电
                                                     产品的研发及生产;批发兼零售:家用电器、电子
     子产品的研发及生产;批发兼零售:家用电器、
                                                     产品、玩具;批发兼零售图书(未取得相关行政许
     电子产品、玩具;批发兼零售图书(未取得相关
                                                     可(审批),不得开展经营活动);设计、制作、
     行政许可(审批),不得开展经营活动);设计、
                                                     代理和发布广告(不含气球广告);货物进出口、
     制作、代理和发布广告(不含气球广告);货物
                                                     技术进出口;增值电信业务经营(未取得相关行政
4    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增值电信业务经营(未取
                                                     许可(审批),不得开展经营活动);市场信息咨
     得相关行政许可(审批),不得开展经营活动);
                                                     询(不含投资咨询);软件销售;房地产租赁经营;
     市场信息咨询(不含投资咨询);软件销售;房
                                                     物业管理;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未取得相关行政许
     地产租赁经营;物业管理(以上项目依法须经批
                                                     可(审批),不得开展经营活动)。(以上项目依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动)。
                                                     营活动)。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万股,全部为普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5,000 万股,全部为普
5
     通股。                                          通股。
     第二百条 本章程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公
                                                     第二百条 本章程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6    司股票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之日起生
                                                     生效。
     效。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成都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修改后的《成都极米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将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人员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及时

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公司注册资本和公司类型的变更登记,以及《成都极米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备案登记等相关手续。上述事项尚需提交 2020 年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成都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16 日